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27:11※ 引述《westdoorcard (West)》之铭言:
: 看了版上讨论了许多
: 关于诱奸的案例 听起来
: 诱奸=合意性交+女森反悔?
: 是这样吗?
我国刑法就性交行为设有处罚规定的态样有下列情形:
一、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被害人意愿而为性交者
(刑法第221条,第222条设有加重规定)
二、利用被害人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似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性交
者(刑法第225条)
三、对未满14岁被害人为性交行为(刑法第227条第1项)
四、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被害人为性交行为
(刑法第227条第3项,第227条之1设有免罚规定)
五、因亲属、监护、教养、教育、训练、救济、医疗、公务、业务或其他相类关系受自己
监督、扶助、照护之人,利用权势或机会为性交者(刑法第228条)
六、以诈术使被害人误信为自己配偶,而听从其为性交者(刑法第229条)
假设事实为补习班老师与学生间的合意性交,且学生已满16岁
是否会构成刑法第228条的利用权势或机会性交罪,如最高法院99台上4367判决意旨指出
“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之利用权势性交、猥亵罪,系因加害之行为人与被
害人间具有亲属、监护、教养、教育、训练、救济、医疗、公务、业务或其他类似之关系
,而利用此权势或机会,进行性侵害,被害人虽同意该性行为,无非碍于上揭某程度之服
从关系而曲从,性自主意思决定仍受一定程度之压抑,故独立列为另一性侵害犯罪类型。
”
即因被害人形成性自主意思决定的过程受到压抑,故认为此一行为仍应受处罚
所以问说“诱奸=合意性交+女森反悔吗?”
显非此事重点
道德上及法律上该问的是
“为何身为人师却利用学生的懵懂无知、对爱情的憧憬来宣泄自己的性欲?”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4-28 16:28:00所以你要让法律管到哪里啊?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4-28 16:28:00为啥学生=懵懂无知啊 这逻辑让我我豆页好疼啊
加强青少年的性教育已经身体自主的观念吧 已经被干完才发现上当了
作者:
fglkgh (当我们同在一起)
2017-04-28 16:29:00推!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7-04-28 16:29:00真要用法律管感情,新竹的回收业者早就告母猪诈欺了
16合法干了啦 还在老师什么 补教老师交往女生有错吗?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后谁还记得谁)
2017-04-28 16:30:00房思琪的故事请放到国一课本
作者:
VXcc (vX)
2017-04-28 16:30:00最后三句突然迸出 虎头蛇尾欸你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4-28 16:30:00为何身为老师会管不住自己的小头呢?
合法不一定合乎道德 用法律来规范感情不太适合吧...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4-28 16:30:00上了什么当 又不是说你不想跟人家作爱
作者: dimw 2017-04-28 16:30:00
16岁这年龄太微妙了 要说人家无知是在侮辱她吗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4-28 16:31:00那为什么女学生管不住自己的阴户呢?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4-28 16:32:0016岁连驾照都不能考 管不住小头还可以理解
作者:
lunaX19 (Lazy&)
2017-04-28 16:32:00法律如果是道德的底线 不少推文看来没有下限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4-28 16:32:00法律就是法律 不是什么道德的底线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32:00所谓无知是指感情,想请问在座各位16岁的时候对感情懂多少?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33:00满级分的考试成绩=感情经验满分?这逻辑我也是醉了
作者:
lunaX19 (Lazy&)
2017-04-28 16:34:00期待每个未成年不蠢 不知道谁问题比较大呢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4-28 16:34:00当下应该很爽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7-04-28 16:35:00说真的 16岁再怎么无知 应该也知道不能随便跟人家%%%吧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4-28 16:36:00我觉得知道对方结婚了还跟对方%就满夸张了
作者:
jinkela1 (无敌金珂垃)
2017-04-28 16:36:00这里谁不是靠女生对爱情的憧憬破处的啊
作者:
siba ( )
2017-04-28 16:36:00推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37:00不管是男老师对女学生,或者女老师对男学生,或是同性之间都是一样的标准,何来女权自助餐可言?Y
我被骗但心甘情愿性交v.s他是老师,不想但只能乖乖
作者: sharb 2017-04-28 16:37:00
大概骗一下说离婚就娶妳吧 可能是这样被说诱奸
作者:
SuperUp (( ̄▽ ̄#)﹏﹏)
2017-04-28 16:38:00你这样写不够耸动不太能引发滥情 性欲这词改成兽欲试试
作者:
jinkela1 (无敌金珂垃)
2017-04-28 16:39:00心得就很烂啊 这里谁不是得仰赖女生对爱情憧憬才开腿给
作者:
LWK (LWK)
2017-04-28 16:39:00老师的课后辅导
就算一般能100%判定性侵案例 报案到司法流程对当事人只
谁利用谁,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分清楚的,有时候各取所需,妨害家庭跟背着配偶偷吃没有谁比较高级,只是补习班老师身为年长者要负完全责任,更有义务要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4-28 16:40:00不是心甘情愿被骗,是心甘情愿地性交
作者:
LWK (LWK)
2017-04-28 16:40:00是说当下也是自己合意的 都结了婚还想不开 当她丈夫有够衰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40:00法律上这样规定就是在要求老师管好自己的性欲,很多人却反而
作者:
jinkela1 (无敌金珂垃)
2017-04-28 16:41:00今天只有 性侵 和 没性侵 的差别 中间没有什么诱奸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4-28 16:41:00法律没办法干涉感情部分的交换,但是可以管是不是强爆
作者:
LWK (LWK)
2017-04-28 16:41:00法律有规定补教教师管好性欲?那是道德吧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42:00要求被害人?难道今天小罗莉或小正太说想做,你就真的做?Y
作者:
jinkela1 (无敌金珂垃)
2017-04-28 16:42:00法律就犯罪和没犯罪而已 今天老师如果没偷没强迫没骗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7-04-28 16:42:00她应该看过张爱玲的小说吧?
作者:
LWK (LWK)
2017-04-28 16:42:00法律没规定满16合意违法 就这样 你可以说他不道德
作者:
jinkela1 (无敌金珂垃)
2017-04-28 16:43:00没迷奸就是没罪 道德有瑕疵也不代表有罪 不然我很怀疑这里到底有几个乡民没骗过女生的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44:00权势性交要有胁迫的事证, 举证没这么容易
网络上主张主张诱奸派或没有诱奸派只是各自在自己的假想的情境出发而已,当然没有交集,单方面说法都有督割疑虑的,何况什么资讯都没有,这样也急着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7-04-28 16:44:00这样规定就代表老师要管好自己的性欲?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4-28 16:44:00肥宅会骗 还轮得到左右手服侍吗
作者:
jinkela1 (无敌金珂垃)
2017-04-28 16:45:00今天不是“老师有没有诱奸” 是“世界上就没诱奸这回事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45:00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46:00如果没有"利用权势"的具体事证,那一定告不成...
作者:
jinkela1 (无敌金珂垃)
2017-04-28 16:46:00张腿给我干 她隔天酒醒后悔算我诱奸吗?
开口闭口说诱骗,这少要把男师说过的“会跟老婆离婚给我督一下”这类的谎话拿出来让大家评论吧
作者:
jinkela1 (无敌金珂垃)
2017-04-28 16:47:00有用权势胁迫那就是普通性侵而已 总而言之 世上没诱奸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4-28 16:47:00你去夜店没用假身分 没唬烂 干完当然不能叫诱奸骗砲啦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47:00当然,法院实务上仍会就性自主意思是否受到压抑审认,这涉及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48:00检察官举证的问题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4-28 16:48:00可是你唬烂骗砲 会没问题吗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48:00总之16岁以上在法律就已经是性自主了,没法主张自己无知
作者: dimw 2017-04-28 16:49:00
以我个人印象 一般是你去找小学生新闻才会说你诱奸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49:00法律就是认为你受过教育,在性的部份已经懂事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04-28 16:49:00法条上就是写利用权势 中文不好一直跳针夜店骗砲是三小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4-28 16:49:00法条是法条阿 法条不足不能加吗?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50:00但如果说必须利用权势胁迫,这样解释显然又太过限缩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51:00这很难告的成啦...更何况又过这么久了...顶多拉出来公审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51:00毕竟胁迫在刑法第221条已有规范,体系上这样无异重复规定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8 16:51:00
大家16岁都在干嘛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52:00我必须说,实务上228成立的案例,多发生在16岁未满的情形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52:00因为"利用权势"要很具体...这么重的案件举证一定要谨慎
16岁就是法定可合意性交的年纪,萝个屁喔,你要不要问问看板上对萝莉的定义?
作者:
hosen (didi)
2017-04-28 16:52:00奇怪,老师结婚不是有元配妻子吗?都没人考虑一下原配的感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8 16:52:00
感觉大家16岁时已上知天文 下知地理
作者:
hosen (didi)
2017-04-28 16:53:00受,冒出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抢了我老公,还跟我老公通奸,我跟孩子怎么办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53:00都已经快10年了...有录音/录影吗? 有监视器吗? 都没了啊
也一堆老师跟学生修成正果的 真的立法下去 拆散很多
作者:
hosen (didi)
2017-04-28 16:54:00至少人家原配在法律上更有人权更有保障才对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54:00不然我国法律就是认为你16岁,发生性关系自己就要负责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7-04-28 16:56:00补习班老师的工作是讨好学生吧
男师有没有可能用权势逼迫女学生跟他交往?这个可能当然有啊,但你查证了吗? 你确定了吗?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56:00实务上多的是补习班老师跟学生做,被起诉有罪的案例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57:00补习班老师有什么权势?
作者: enterking (..) 2017-04-28 16:57:00
不就是个妨碍家庭的小三自杀而已吗?
作者:
TRUNKSX (K)
2017-04-28 16:57:00红明显 男生要好好保护自己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6:58:00楼上...拿判决出来看看啊...没有具体的"胁迫"动作一定没事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6:58:00例如北院103年度侵诉字第61号、高院102年度侵上诉字第411号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7:00:00当然你们要咬满16岁做就是自己要负责,这在法律上绝对有空间
法条写的跟你最后的结论好像有点差距捏 假设男方是学校老师 具裁量成绩的权势 那这就没什么好说的 条件符合 但如果今天是补习班老师 对学生并无类似权势 那还能适用吗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7:01:00北院103年度侵诉字第61号 <<< 这你查一下,这有具体事证啊有具体威胁的事证...而且还有好几个证据耶这说明要用权势猥亵罪的话,就是要有这么多证据才能成案
作者:
TJCombo (老头)
2017-04-28 17:04:00靠法律你搞不到他啦,难不成你用道德来约束他? 别傻了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7:04:00我也上面也说了,性自主决定受压抑,这仰赖检察官的举证
作者:
ioupoiu (他妈的恶心甲)
2017-04-28 17:05:00干 女的做得时候没爽到吗
作者:
hosen (didi)
2017-04-28 17:05:00强奸罪不一定成立,但原配告妨碍家庭,通奸罪是一定成的
女学生就不会出自自己的欲望跟爱情上的憧憬去利用男老师的性欲吗?为什么男老师就不会才是憧憬爱情的那个?讲得这么武断,我还以为键盘法律人都很严谨的,结果只是女权自助餐
作者:
jslov (~.~)
2017-04-28 17:08:00第五条
能感受到原PO很想为受害者打抱不平 但此事诉诸法律的话对女方很不利 即便有强大舆论帮助下 刑228也未必能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4-28 17:11:00一记良心谴责 效果十分显著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7:11:00看完原po举的判决, 判有罪都有"威胁"不从的话要xxx的行为举的2件都有这个桥段发生, 没有单纯的因为他是老师而有罪
问题是 你要怎么证明性自主受压抑 不是单纯看双方角色而已捏 还有双方互动等等 这些都是举证困难之处 更何况已经这么久了 记忆会有曼德拉效应 新闻吵这么久出来的证词难免偏向学生向 能采证到什么程度还很难说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7:14:00具体说就在"威胁"的事证~ 至少台湾要有这个过程才会入罪不能只看是否压抑...很多人交往过程都很压抑啊
问题是 大型补习班老师很难有这种权势去胁迫学生吧而且原PO的结论感觉跟权势也没什么关系吧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7:16:00不过法条并未明文限于威胁,以诈术或他法仍有可能构成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7:18:00楼上..法条没有明文, 但实务上的判决都是有的!!!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7:18:00所以我才说要用压抑,而非威胁,威胁实务上常见是因为相对好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7:19:00嗯...除非这个老师直接认罪,不然要入罪一定得具体( ︶︿︶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7:19:00举证,就刑法法条的解释本来就该紧扣保护法益
那你要怎么证明压抑? 总不能只要是学生老师就说学生受压抑吧 这种贴标签的方式也是歧视吧...
楼主: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28 17:20:00若直接说压抑等于胁迫,这不但不合于逻辑,也会造成漏洞
两个人搞婚外情,成年完全行为能力的那一方一定比未成年那一方更有义务要制止,但是要谈这要就叫做占便宜或是诱骗、诱奸,我觉得真的要等到双方的说法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7:23:00具体举证除了胁迫之外,好像没有其他方法...至少目前科技如
出来比对检验,不然只就婚外情而不是欺骗内容来讨论师生恋中16岁的那一方就一定是受害者,我觉得这是否定所有16up女性对爱情与性的自主权
作者: modkk (魔德轲轲) 2017-04-28 17:25:00
目前看来是合意性交啦,女生没得到感情,男方也是满垃圾的,有家庭还这样跟高中女生发生关系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7:26:00而且从这女生的书上,他不像被权势压迫,而是感觉到混乱
所谓的诈术云云,哪怕是可以采信的一句话也好,只要有这样的证据我都会百分百支持你的压抑或是利用说法,但是凭空要说男师一定是用这样的手段欺瞒无知的女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7:27:00书上感觉上这女孩子喜欢这个老师..但又很排斥性交...@@
学生逞兽欲,我看大家也别聊法条了,直接学婆婆妈妈说三道四靠脑补臆测就好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04-28 17:28:00该说, 女生想要交往, 男生想要性...我是说书上的故事喔而女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但男的又太主动...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7-04-28 17:30:00人家舌灿莲花 猛得很
其实男生如果谎称"我很喜欢妳,会为了你跟老婆离婚,你可不可以把身体交给我"这种承诺空话就100%是利
基本上还是要有胁迫或对方感知到胁迫单纯师生恋男女发生关系是不适用228的
而KMT说的那种会离婚的屁话的那种,也不构成229更要命的是你也找不到证据去支持228或229的指控
假设是这种情况,在道德上绝对是个渣男,但原po如果想从法律上检讨男师就....恩.....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7-04-28 17:45:00中肯,整串诱奸的都是离题…
我觉得现在问题是1.女方在小说中、口述经历有没有提过这样骗砲打的甜言蜜语,让她误以为可以用肉体交易爱情。2.女方的证词男方是否能够提出通联资料等反驳,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我们才能够说男方利用女方不懂世间谎言引诱她上床。否则假设一般没有欺骗、双方充分了解通奸影响的师生恋要说成年男性一定单方面利用了16岁女学生的说法是不公道的
作者:
vaper (风雨飘摇的世代)
2017-04-28 17:50:00合意的成年就叫合意性交,未成年就叫诱奸,不合意都称性侵就像未成年,父母养你叫养育,成年,母养你叫啃老同一个事件,不同年龄用不同字词代义,人类社会的卖弄文字明明就是青春时期美好的初恋,却变成诱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