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律师考试是否改成及格制,考选部在106年4月11日的“律师考试制度改革相关事宜 研商会议”,做成决议,并已将决议结果行文给有关院部及各地律师公会,重点整理如下:
1.采用及格制,但及格标准分成两方案交付讨论。
甲方案:第二试总分扣除国文和选试科目,以四百四十分为及格标准。
乙方案:第二试总分扣除国文和选试科目,以四百分为及格标准。
2.有关新制之过渡期间,决议的结果过渡期是2年。
https://askforlaw.wordpress.com/2017/04/28/考选部对律师考试改革相关事项之决议/
国考版的考生一片哀嚎...确实律师考试这几年一直有变动,让很多考生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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