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犯罪者冒充广达】谷哥、脸书被网络诈骗3

楼主: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7-04-28 02:16:51
苹果日报 2017年04月28日
http://tinyurl.com/lzbuwb4
美国财经媒体《财星》(FORTUNE)独家披露,上月传出被假冒广达电脑(2383)
之名的网络诈欺犯,骗取超过1亿美元(约30.2亿元台币)的2家美国科技公司,
是Google和facebook(脸书)!伪造脸书、谷哥主管签章与单据美国司法部3月
宣布,已在立陶宛逮捕1名冒充亚洲供应商,向2家美国科技公司诈骗超过1亿美元
的男子,但迄今外界对此案的了解仍如雾里看花,因司法部既未说明受害者身份
或证实遭假冒者身份,作案细节也付之阙如。
根据美国司法部的指控,年约40岁左右的立陶宛男子Evaldas Rimasauskas,
在2013~2015年间假冒1家亚洲大型电脑供应商,伪造相关电邮、公司图章等资
料,以网络钓鱼手法向美国科技公司会计部门要求转帐,在2家受害企业发现被
骗时,Evaldas Rimasauskas已成功骗取超过1亿美元。Evaldas Rimasauskas将
所骗来的资金分散于多国银行帐户,如拉脱维亚、赛普勒斯、斯洛伐克、匈牙利
、立陶宛和香港等地,且为转移资金,伪造了受害公司主管的签名单据、合约与
电邮,以取信于银行。不过,Evaldas Rimasauskas全盘否认相关指控。
广达坦承公司身份被假冒据《财星》报导,直到去年12月,针对Evaldas
Rimasauskas的指控才首次出现在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所提交诉状中。
司法部在起诉书中仅以“Company-1(公司1)”代称被假冒者,并提及此公司为
总部位于亚洲的电脑硬件制造商、创办于1980年代晚期。
广达电脑上月已承认,广达即为此案中被无辜冒充的“公司1”。但美国司法部
仍闭口不谈在起诉书中代称为“Company-2”的2家受害企业真实身份,只提到其
中1家为“专精网络相关服务与产品的跨国科技公司”,另1家则是“提供线上社
群媒体与网络服务的跨国公司”。
经《财星》追踪调查,多个消息来源证实后者为facebook。知悉调查内情的1名
消息人士透露,facebook是主动向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寻求帮助;司法单位
平时就提供企业有关网络钓鱼诈骗咨询的服务,但facebook此案规模格外难容
轻忽。在回复《财星》的电邮中,facebook证实其为受害公司之一。
facebook发言人表示:“公司在发现此事后,已迅速回收大部分资金,并持续配
合执法部门调查。”另1个消息来源透露,美国司法部是在调查过程中,发现
Google也是受害者。Google和facebook相同,因向广达采购大量电脑服务而成为
目标。Google本周对《财星》证实自身为此案受害者。
Google发言人表示:“我们察觉了针对公司供应商管理团队的诈骗行为,并立即
通报当局。公司已回收被骗取的资金,对此事已解决感到宽慰。”身为受害者却
三缄其口?按美国联邦政府证券法规定,上市企业有义务在遭遇“重大事件
(Material Event)”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开资讯,例如企业
主管离职、重要产品发现瑕疵,或者发生这类规模上亿美元的诈骗案时。这不代
表Google和facebook未主动揭露此事触犯法规。
对大部分企业来说,被诈骗1亿美元可能是极为严重的打击,但在Google或
facebook这等规模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1亿美元似乎不值一提,特别是在声称已
取回部分被骗资金的情况下。
然而《财星》指出,在科技领域名声如此响亮的企业也成为网络诈骗受害者,以
及facebook和Googl先前对这桩案件保持沉默的态度,可能将引发企业是否有责任
向投资人公开这类资讯的讨论。但执法部门消息来源曾向《财星》表示,司法部
门可能打算在完成Evaldas Rimasauskas引渡程序后,再行公布受害企业身份。
(刘利贞/综合外电报导)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04-28 02:21:00
这人太强了..
作者: tsmcprince (努力中)   2017-04-28 02:22:00
龙纹身的肥宅真的出现了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7-04-28 02:26:00
第一段前两句不知再写三小的,网络翻译的喔?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7-04-28 02:27:00
我猜可能跟台湾诈骗集团有交流
作者: stlinman   2017-04-28 02:29:00
已成功骗取超过1亿美元... 北韩网军不考虑网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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