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5比2 司改决议最高法院法官采政治任命

楼主: Pocketsun   2017-04-27 06:29:58
针对这个议题,前司法院副院长苏永钦教授投书苹果日报:
https://goo.gl/NKtefv
其中有一段特别值得留意:
“二战以后,意大利首先改制,修宪把早年咨询性质的最高司法会议
改为实权机关,明确揭示的理由就是要让法院摆脱行政、立法部门
的干预,法国、西葡跟进,我在近30年前介绍此制时还称之为南欧
模式,到了世纪末叶,司法委员会模式已经从南欧蔓延到全欧,乃
至其他国家,现在已经有超过一百个国家有这类机制”。
这个制度国人或许并不熟悉,是因为在我国现制下,已有设计上不同,
但仍可在一定程度确保司法不受其他部门干预的制度。也就是苏文提
到的:
“我们把司法行政从行政院独立出来,接着又在院内设置人事审议委
员会,还算走在大多数国家的前面”。
这次司改国是会议的决议,刚好可与日前让不少欧洲国家感到忧心的
土耳其宪改相比较,因为刚好都涉及法官的任用,也与上述制度相关。
土耳其宪改公投通过后,新宪将原本土耳其总统得任命,职司法官、
检察官人事晋用与监督之法官暨检察官最高委员会人数,由4/22改为
6/13(包含本来即为当然成员的司法部长及次长);并将其余任命权交
由国会,不再由各部门推举及法官、检察官自选(原占11/22)。
换句话说,日后土国总统的手不只是伸入主导司法官人事任用的委员
会,更将其牢牢掌握。
而据报载,司改国是会议日前决议:终审法院法官的选任程序“将改
为由司法院院长提出应任名额三倍人选,由司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就
司法院院长提出的人选中,遴荐应任名额二倍人选,陈报总统予以任
命,不须经过立法院同意。”一改目前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的产生方式:“由司法院长提名,经过司法院人事审查委员会通过,
由司法院长任命。”
虽然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表示:“由司法院长任命最终审法官,其实
在国际上很罕见。”然而,问题并不在于最后形式上由谁来任命,而
是在人事是由何人决定。换句话说,最后谁来盖章反而不是重点。
若是日后司改国是会议的决议成真,那总统的圈选才是最终的定夺,
这不仅与世界各国致力让司法摆脱其他部门干预的设计背道而驰,大
概还可以与被讥为复返独裁的土耳其超级总统(苏丹)制宪改一较短
长。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4-27 06:46:00
坚定支持党
作者: Homepage (这是我的温柔)   2017-04-27 06:59:00
苏永钦只是个马迷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04-27 07:06:00
知道五权分立的有多潮了吧虽然司法院长还是总统人马,不过至少形式上是独立的,司改这样改,让立委等无法学概念担任法官??呵呵呦
作者: stun991 (无我渡苍生)   2017-04-27 07:18:00
看看一堆爱上新闻,之前嘴上常卦正义人权的法律人,现在都噤声,就知道多双重标准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7-04-27 07:25:00
2020年如果KMT选赢,民进党就知自己多蠢用四年把大权集中总统,KMT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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