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洪慈庸:酒驾同乘者也应适当究责

楼主: lottopop2 (lottopop2)   2017-04-27 02:27:22
肯做事当然好啊
但是我有一些问题
1.就我所知很多酒驾共乘有个特色
就是共乘者早就醉倒了
那他被罚是不是哪里怪怪的?
立法的本意应该是
因为他可以阻止而未阻止
而这情况该说他算是有能力阻止吗?
2.其实现在的酒驾标准对一些酒量比较大的来说,他可以超标但看不太出来
如果他是先喝酒到别处载人
而被载的根本不知道
这算是应劝阻没劝阻吗?
可以保证连坐法只会让酒驾减少
但连坐法影响的东西绝对不只这些
影响层面很大
我是觉得应该朝着加重酒驾者罚则方向去走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4-27 02:27:00
好 全体起立鼓掌
作者: hankdai (hank)   2017-04-27 02:28:00
(%%%%%%%%%%%%%%
作者: GSHARP (Mr.Q)   2017-04-27 02:28:00
#知道了
作者: kutkin ( )   2017-04-27 02:28:00
洪慈庸对害死弟弟阿兵哥就没这么严苛 笑死了
作者: lh9059 (Phoenix)   2017-04-27 02:28:00
干嘛跟大姐认真呢==
作者: tony84590 (猫咪起飞)   2017-04-27 02:28:00
我不能喝酒,但学长每次都会叫我喝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两边)   2017-04-27 02:28:00
9.2跳针跳针 吱吱叫 鼓掌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7-04-27 02:30:00
有规定到小孩吗?
作者: babyshop (瓦伦达D圣文)   2017-04-27 02:32:00
阿兵哥有功无过
作者: deepmilk (甜食最高!!)   2017-04-27 02:33:00
3超标的酒味很明显吧....
楼主: lottopop2 (lottopop2)   2017-04-27 02:33:00
他那篇fb没提到啊,我只是提出我认为可能的争议点根据个案不同有些人0.15就算酒驾,0.15印象中除非特别去闻不然是可能不知道的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观察家)   2017-04-27 02:37:00
收割力量的立委能力本来就不用有所期待 提着法案本来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7-04-27 02:37:00
1 你喝酒前大概早决定好回乘的交通工具吧
作者: blackmoon21 (黑馒头)   2017-04-27 02:38:00
乘客若是未满18岁、年满70岁或精神障碍、心智缺陷或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观察家)   2017-04-27 02:38:00
就只是做做秀刷个存在感而已 里面一堆漏洞最后也不会过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7-04-27 02:39:00
有9.2党工连讨论能力都没有 看立场就先喷
楼主: lottopop2 (lottopop2)   2017-04-27 02:40:00
楼上b大说的我没看到,若是有那串规定那确实第二点就没争议了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观察家)   2017-04-27 02:40:00
就算真的想硬过 主子那边也不可能答应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7-04-27 02:40:00
其实应该是20岁 汽车驾照年龄
作者: blackmoon21 (黑馒头)   2017-04-27 02:41:00
以后开车不爽载人 直接喝酒拒绝载人 各自搭车回去XD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7-04-27 02:42:00
可以减少那些 反正不是我开 被抓到又不是罚我的心态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7-04-27 02:42:00
不会设定成年乘客才会受罚喔,动动脑^^
楼主: lottopop2 (lottopop2)   2017-04-27 02:45:00
那请问楼上1.3点有何高见呢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4-27 02:51:00
我豆页好疼 你能不能先去读完刑总再来问 你的1.3点很明显就是不该当主观构成要件 那是要讨论什么
楼主: lottopop2 (lottopop2)   2017-04-27 02:52:00
我不是法律系的抱歉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4-27 03:01:00
成年是民法规定,20岁,有完全行为能力。同乘处罚不含未满18岁,是配合适用刑法跟可以饮酒的年龄来设计的…
楼主: lottopop2 (lottopop2)   2017-04-27 03:19:00
由于知道第二点有年龄,跟各种状况限制因此我也认为没什么太大争议因此删除,我也讨厌酒驾我能保证一辈子都不会酒驾。但我只是不想在未来因为连坐法不小心跟酒驾连坐,所以才提出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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