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谷阿莫是不是侵权?专业律师分析给你听

楼主: kuoalan0819 (阿辉)   2017-04-26 13:29:41
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完整新闻标题:
谷阿莫到底是不是“合理使用”电影片段?专业律师解析著作权法,你我都要小心啊
3.完整新闻内容
著作权法1条,确实说要保障著作权,但若有时候,他人使用反而能促进原著作的发展,
带来更多浏览与关注。
因此才有所谓的“合理使用”原则,这也是谷阿莫所主张的。只要是合理使用,依据著作
权法65条,就不会构成侵害著作财产权,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哪些情况可能主张合理使用?在著作权法44以下的条文,举了一些例子,如学校授课需要
、图书馆收藏、媒体报导、家庭内非营利使用等,都可能主张合理使用。
这次谷阿莫主张的合理使用情形,应是著作权法52条:“为报导、评论、教学、研究或其
他正当目的之必要,在合理范围内,得引用已公开发表之著作。”
使用是否合理,依著作权法65条,得由法官综合个案的情况评价,最主要会看:
1.目的商业或非营利
2.著作性质
3.所利用之质量及其在整个著作所占之比例
4.利用结果对于著作潜在市场、现在价值的影响
谷阿莫的使用是否合理?这就是个大哉问。
是否营利,在判决中是个重点。谷阿莫假如没有在影片中放广告,或许可以说没有直接收
入、没有营利,但借此创造的网络流量与人气(或是做为公司的广告),会不会被法院认
为是一种商业性目的?
谷阿莫主张自己只用了10分之1不到的影片内容,这样使用比例算高吗?所占比例怎么算

到底是原电影在谷阿莫影片长度中所占的比例(103年民著诉57号判决),还是原电影被
剪片段在原电影全长中所占的比例(台湾高等法院95年上更(一)645号判决)?法院出现
过两种不一样的见解。
如果是前者,谷阿莫大概是用了100%(只有字幕旁白是自制),应该不是合理使用;如果
是后者,虽然像他说只用了10分之1,但把电影的起、承、转、合都剪进去,与用整部电
影又有什么差别呢?
这次让片商爆炸而提告的,是谷阿莫把电影评价的一文不值,而有影响电影收入的可能。
但吉律认为,网络上也不乏影评网站与论坛为电影做出低价评分,很难从影响市场与价值
来这个要素来判断。这次事件真正的争议,应该只在谷阿莫的手段-完全浓缩式的剪辑影
片评论。
不少人拿诚实预告(Honest Trailers)来跟谷阿莫相比,认为国外可以为什么台湾不行。
同样都是讽刺剧情,但两者的主要差别应是:
诚实预告剪辑电影,并无法完全了解始末(无法得知结尾);谷阿莫的影评,则是浓缩剧
情,将故事交代完毕。吉律认为,这种差别也可能影响法院对于谷阿莫主张自己是二次创
作的判断。
同样用诚实预告来提一下片源问题:有些网络流言认为谷阿莫是用盗版影片,跟诚实预告
不同。著作权法52的合理使用,只规定“已公开”的著作,依智财局的见解,无论是电影
上映、发行影带、DVD都属于已公开,只要不是古阿莫骇入片商电脑,把没公开的影片公
开,似乎都有论合理使用的空间,不论片源是否非法盗版。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律师谈吉他脸书
责任编辑/林安儒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storm.mg/lifestyle/256738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作者: Israfil (赎罪圣音)   2017-04-26 13:30:00
啊所以到底有没有侵权
作者: GSHARP (Mr.Q)   2017-04-26 13:30:00
#是谁写的啦 #出来自首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7-04-26 13:31:00
不错啦,起码是有名字的人出来讲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26 13:31:00
就说是合法了,一堆乡民还搞不清楚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7-04-26 13:32:00
等法官见解吧合不合法又不是律师决定,科科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7-04-26 13:33:00
律师没说合法,只说古阿莫有争辩的空间而已
作者: vQuQv (vQuQv)   2017-04-26 13:34:00
剧透爆雷 死全家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26 13:34:00
律师的见解是根据过去判例,判例是谁判的,法官
作者: minejel (梦幻泡影)   2017-04-26 13:34:00
所以这到底在说什么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7-04-26 13:35:00
这篇新闻都不讲重点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26 13:36:00
台湾的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作者: kerkyky (kyky)   2017-04-26 13:36:00
只讨论后行为,自己把前行为竞合就对了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4-26 13:36:00
整篇文就是在叫你等判决啦 律师也不知道 看哪边嘴赢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7-04-26 13:36:00
因此获利 看来在劫难逃
作者: koala7124 (koala)   2017-04-26 13:36:00
如果遇到也看谷影片的法官~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7-04-26 13:37:00
先看片商主张什么再去应对吧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26 13:37:00
如果谷这样非法,那游戏实况主就惨了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7-04-26 13:37:00
阿这篇哪里有说合法 说合法的是看的懂国字吗?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26 13:39:00
这样非法,所有开实况营利的恐怕都可告
作者: vQuQv (vQuQv)   2017-04-26 13:39:00
游戏实况也只有剧情类的会完蛋 打世纪实况根本没事
作者: winter2683 (世界的潮流)   2017-04-26 13:43:00
一堆废话 不相干的律师们等看结果就好 轮的到你们插嘴?
作者: ALAN781215 (夏夜里的流星)   2017-04-26 13:45:00
律师解释就可以那要大法官何用?
作者: isu0911   2017-04-26 13:50:00
内文提到两极化的判例,怎么会有人得出一方的结论?
作者: warluck (人海茫茫)   2017-04-26 13:51:00
呵呵 最后一段打了好多人的脸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4-26 13:55:00
律师这样讲的话 谷输的机率颇高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04-26 13:57:00
"不论片源是否非法盗版" 所以 解套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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