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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新制油在2013年涉入大统长基混油案,屏东地院今天下午宣判,,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罚顶新800万元,并没入不法犯罪所得近8亿元;同时将顶新制油油脂课长陈聪笔、屏东厂长曾启明及品管组长蔡俊勇依诈欺罪判处有期徒刑。全案还可再上诉。
2013年屏东、台北、彰化检方联合侦办大统长基油品违法添加铜叶绿素混油案,查出顶新制油从大统长基购买混油品,将油品用在替味全代工的食用油上,由顶新制油屏东厂代工的21项味全油品全数下架,目前顶新制油已停工,味全也已退出国内油品市场。
顶新制油表示,针对顶新制油向大统长基采购橄榄油、葡萄籽油的油品事件宣判为有罪判决,顶新制油深感遗憾,将会提起上诉。
顶新制油解释,向大统长基采购橄榄油、葡萄籽油,于油品入厂时,以高于业界的标准,要求大统长基提供原产地证明,并自主把关进行检验,如有规格不符,均退货处理,并无放水。过去采购油品的价格,也高于其他厂商向大统长基采购的价格,并非低价采购。至于检验数据与规格的部分,经专家到庭鉴定后,也确认没有放宽标准或检验错误的情况。
备注:YO亏了8yee,法官大判800万(懒叫比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