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必须是“特定活动”,好像就GG了?
要比较安全,好像只能剪预告了,预告应该是片商已同意免费授权的吧?
再不然就是不放任何电影画面,纯粹像吴乐天说书一样自己聊XD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06748&ctNode=6983&mp=1
(五)必须是“特定活动”:
所举办者如系经常性活动,于此类活动中利用著作者,
即不符合本条所定之合理使用要件,例如:
1、以个人购买的CD音乐,于办公场所午休或下班时段对公司员工播放,
因属经常性之使用,不符合本条“合理使用”之情形。
2、机关、团体或社区提供电脑伴唱机,供员工或所属社区成员点歌演唱,
均属经常性的利用活动,不符本“特定活动”之要件。
3、学校于午休时间或课间播放音乐,亦属经常性播放情形,不符合本条规定之要件。
因此,一般机关或公司行号于岁末年初举办尾牙、春酒活动时,
邀请艺人演唱歌曲并支付表演人报酬者,自无上述第55条合理使用规定之适用,
应事先征得著作财产权人之同意或授权,始得利用。
惟此类尾牙、春酒活动中,如由主管、员工自行粉墨登场,提供助兴节目;
或为特定节日、主题而举办之“电影欣赏周”、“卡拉 OK大赛”等,
因均属非经常性之特定活动,且未向观众或听众收取入场费、复未向表演人支付报酬,
即得依著作权法第55条主张合理使用著作。
※ 引述《MoWilliams (骑士总冠军)》之铭言:
: 如题
: 本肥宅根据之前的消息
: 谷阿莫应该是一个团队,并不是一个人
: 并不是单打独斗
: 虽然刚刚发了一部有关自身被吉的影片
: 面对看起来是好几家电影公司一波波的吉吉攻势
: 如果没有很好的意志力、经济基础以及优质的律师
: 我看要打赢官司的机率低于8.7%,可能会往和解的方式吧
: 但这样又是一笔不少的赔偿 更重要的是名誉扫地
: 那谷阿莫要怎么样才能做才能打赢官司呢?
: 要请专业的律师吗 还是投降输一半ㄋ?
: 看在这位U质的youtuber身上帮帮忙想想办法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