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夜市摊贩要缴税的时代来临了吗?

楼主: papapapa5566 (56)   2017-04-24 00:50:24
※ 引述《kasamewon (洨狗望)》之铭言:
: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铭言:
: : 应该全台湾只要有卖东西的就该开发票才对
: : 然后再依据实际的营利来算要不要缴税
: : 不然明明一堆摊贩赚的比多的,赚到可以买豪宅
: : 结果都不用缴税
: : 这样一点公平性也没有
: : 而且有的明明有在赚钱,可是确让小孩子去报扶养
: : 台湾摊贩的漏洞实在是太多了
: : 应该要好好改革才对
: 去了解一下实际税务的运作
: 首先 夜市不完全等于流动摊贩
: 目前在固定的夜市摆摊 与一般公有市场的摊贩一样
: 《营业税法》规定,一般流动摊贩未有固定位置、营业周期,方可免作营登、征营业税

: 公有市场属固定营业场所,摊商应作营登、征营业税
: 因此至少知道 就目前法令规定 政府合法的观光夜市摊贩应该要缴"营业税"
: 而流动摊贩按照目前法令"不需要"营业登记 因此无需课征营业税
: 但对于流动摊贩来说 个人年度有所得仍然需申报纳个人综合所得税
: 也因此就查缉税务来说 根本就是不同的事情
: 个人综合所得税查缉的重点在于个人在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
: 简单来说除非你个人完全把现金放在家里
: 否则只要是你银行帐户内有异常异动 通通都是国税局查税目标
: 因为就目前现行法令 几个除了所得以外的资金来源
: 像是赠与 继承 甚至海外所得(海外赌博也视为海外所得)
: 都必须依法申报课税
: 而不动产登记移转更是查税的重点项目
: 最简单举个例子啦
: 今天你的帐户一个年度累积总共有一千万的资金进入
: 但这一千万你却完全没有申报纪录
: 那国税局就会要求你说明资金来源
: 你说长辈给你的 那就依照赠与税规定课赠与税
: 你说长辈过世继承 那就依照遗产税规定课与遗产税
: 而且全部须依照未确实申报处以相关罚则
: 以前很多人会说去国外赌场赢来的 这个在最低税负制实行后
: 按规定也须按照海外所得申报课征
: 最重要的是
: 很多人把电子交易直接简化成会被查税 这个说法有很大的问题
: 因为电子交易的最基本合约签定就是需要有"营业登记许可"
: 然而有营业登记许可本来就是需要申报相关税务 在税务查核上跟一般店面根本没有两

: 而无营业登记的摊贩的确查核不易 但他们根本没有申请电子交易的资格
: 可是如果他们明明有固定摆摊却不申请营业登记许可 这就是行政怠惰没有彻底执行
: 因此如果要突破电子支付在摊贩这块 简单来说 落实固定摊贩营业登记即可
这很好破解阿
就算我被罚金罚的负债累累
资产都是负的
我只要把现金存入未成年子女的银行名下
政府一样课不到我的税阿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7-04-24 01:23:00
子女也会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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