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一喝酒就出事”无照女撞警害截肢重判3年

楼主: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2017-04-23 16:15:27
※ 引述《ipipwrong (Guess)》之铭言:
: 女子陈以恩去年7月酒后开车在台65线高架道路,撞飞执勤中的警员陈昭宏,导致陈警双
: 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截肢,引起社会舆论挞伐。新北地院审理认为,陈女过往曾酒驾被
: 吊照、缓起诉,却再度酒驾造成警员重伤,事后也未达成和解,痛批她不知悔改,依酒驾
: 致人重伤罪重判3年2月,民事求偿1千余万元,则另移由民事庭审理。
: 判决指出,陈女(32岁)2014年间就曾酒驾被逮,遭吊销驾照并获桃园地检署缓起诉1年
: 。去年7月16日,她在友人位于台北市吉林路住处喝酒聊天后,清晨6点半左右,却仍无照
: 开车,要返回桃园住处。
: 当天近上午8时,陈以恩行经台65线高架道路,当时新北市警局芦洲分局交通队警员陈昭
: 宏,正在执行阁揆林全交通管制勤务,人在高架桥上摆放交通锥,但陈女由于酒驾注意
每次看到这种新闻都会想!!
保护怀孕老婆压制闯入住宅的犯人在无犯意下导致犯人意外身亡
v.s.
酒驾导致无辜人民受伤残废甚至死亡
还有...
受到攻击时保护身边的人反击,导致对方受伤
v.s.
8+9乱砍人导致重伤
真的会发现,台湾的司法是不是在鼓励人民犯罪。
出去砍人犯罪的判的轻 保护自己安全的判的重
所以告诉台湾人如果受到攻击,请躺好让对方伤害 千万不要保护自己
否则法院是保护加害者的~切记切记!!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4-23 16:16:00
法盲嘴屁喔 人家法律系的耶 绝对不会错 董
作者: raku (raku)   2017-04-23 16:21:00
法盲请读书或是花钱请律师解释给你听酒醉的时候行为能力低落阿,当然要判得比清醒的人过度防御轻用体重压制被害者,得预见其有无法呼吸致死风险,形同故意杀人
作者: markban (马克白)   2017-04-23 16:25:00
有没有窒息肉眼就看得出来了,应该跟跟酒驾一起送枪毙
作者: raku (raku)   2017-04-23 16:27:00
还好我也是反串的 不是法界人士 没机会用自由心证定人罪最后酌情被告动机为保护家人,缓刑2年,但民事判赔N百万,全案定谳所以以后撞见小偷来家里偷东西就让他偷吧,损失最多几万块,不然一不小心弄伤弄死歹徒,判个过度防卫赔更多;对了没事记得别去学什么武术防身术,不然法官会觉得你受过专业训练出手不知分寸,责任更大...
作者: peterw (死神从地狱归来)   2017-04-23 17:01:00
类比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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