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谈谈这位未来时力立法院助理,在摸奶的当下是什么样的人。
一个会去台北建国中学就读文组的苗栗人,根本是苗栗几乎第一名毕业的苗栗之光啊
这种人难道不知道摸奶是可能成为犯罪行为吗?还是说他认为这不是公诉罪,只要嘻嘻哈
哈说个对不起就保证对方会原谅。又或者是他能保证谈个好价钱让这件事情就此打住?
摸奶是有可能成为犯罪行为的!不是道德瑕疵!
摸奶是确确实实有条法律在那边说不能做,就跟这什么团长犯的罪一样,当然,这个社会
有些人就是可以靠钱、权,让一些法律仿佛不见一般。但所谓道德瑕疵,是打从一开始就
不在任何法条上面。
他今天要去做任何工作还是选举都是他的自由,且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约束他。
但我不禁想质疑一件事情,他既然在当时的时空背景下都敢冒着被吉的风险做出可能犯罪
的事情。那他会不会随着自己权力越来越大,玩的火堆也越来越大。
当然,这都只是我的顾虑,我不能去批评时力选择这种人担任任何重要职位,因为时力这
种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它当然可以全部都请更生人来做政治,这都是主席一个人说的算
,也绝对不会犯下任何一条罪。
未来在垃圾国民党跟垃圾民进党还有垃圾时力三强在选择时,我也不会因为垃圾时力的这
种行为而选择国民党,因为国民党就是烂到炸掉。
事情就这么简单,台湾人就是喜欢捧一个神,然后再来说它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