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友床上娇喊嫑嫑 男友竟挨告性侵赔4

楼主: SUPER22K (进击的劳工)   2017-04-22 13:28:49
※ 引述《vinmo (小强)》之铭言:
: 1、google法学资料检索系统,勾选台南地院,
: 输入关键字乘机性交、缓刑、肆拾万就可以找到判决。
: 2、判决写了一堆被害人琪琪的脱序行为,怎么没写被告阿俊
: 在同个判决中还因为殴打被害人被判伤害罪5个月?
: 3、“琪琪如往常娇嗔不要、不要”?记者真的有看判决吗?
: 还是记者知道现在从事新闻创作要迎合八卦板友仇女心态
: 才有点阅率?
: 补上简要上色版判决书
: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5年度侵诉字第10号
: 主 文
: A男犯伤害罪,处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
: 折算壹日;又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贰年,乘机性交罪部分
: 缓刑伍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肆拾万
: 元,应向被害人乙○(姓名资料详卷)支付新台币肆佰万元之损
: 害赔偿。
: 事 实
: (一)A男竟基于伤害人之身体之犯意,于民国104年3月19日凌晨
: 2时30分余许,在台南市安平区住家内(地址详卷,下称安
: 平区住家),因感情不睦与乙○发生争执,竟徒手推倒乙○
: 、殴打乙○脸部、掐捏乙○身体,致乙○受有脸部多处瘀青
: 、右上眼睑擦伤、下巴撕裂伤、左耳鼓膜出血、颈部多处抓
: 伤及瘀伤、双上肢多处瘀伤等伤害。
: (以上阿俊殴打琪琪部分新闻全数省略,只能写女生的坏话,男生是无辜的)
: (二)A男另基于乘机性交之犯意,于104年4月13日约凌晨零时余
: 许,在上开安平区住家4楼房间内,利用A女服用助眠药剂
: 后全身乏力而不能抗拒之机会,无视告诉人哭泣表示不要、
: 不愿意及要求停止等言语,仍违反乙○意愿,脱下乙○裤子
: ,将其生殖器插入乙○之阴道内而为性交行为得逞。嗣经乙
: ○报警处理,查获上情。
: (已上是新闻报导的乘机性交部分)
: 中略
: 贰、伤害部分:
: 讯据被告A男对于上开伤害部分之犯罪事实坦承不讳(见本
: 院卷第36、196页背面),核与证人即告诉人乙○于侦查中
: 证述之情节相符(编号2侦卷第62及63页),并有郭综合医
: 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验伤诊断书、国立成功大学医学院附设
: 医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验伤诊断书暨病历影本、伤势照片数
: 张(编号5侦卷第5至8页、编号2侦卷第43至46、48至58页)
: 及本院104年度家护字第328号民事通常保护令影本(编号2
: 侦卷第64至66页)附卷可佐,足认被告此部分任意性自白与
: 事实相符,应予信实。此部分事证明确,被告上开伤害犯行
: ,洵堪认定。
: (伤害部分男子完全认罪)
: 参、乘机性交部分:
: 一、讯据被告A男固坦承其于104年4月13日凌晨零时余许,在上
: 开安平区住家4楼房间内,曾与乙○发生上开性交行为无讹
: ,惟矢口否认涉及乘机性交犯行,辩称:案发当时告诉人乙
: ○状况正常,乙○并无肢体反抗,没有肢体反应不要,没有
: 踢开或推开被告,并未拒绝与被告发生性关系,被告实未违
: 反乙○意愿,两人当时情形就如同先前发生性关系一样,乙
: ○之前跟被告发生性关系时也常说不要、不要的,被告案发
: 当时未发觉乙○有异样,被告无法判断乙○友强烈的叫不要
: 是拒绝的意思云云。经查:
: (以上黄色部分是男子的辩词,看来新闻是完全采信了,
: 但法院为何不采信?不重要,所以新闻只字未提。)
: (一)、本件被告所为此部分乘机性交之犯罪事实,业据证人即告诉
: 人乙○于侦审中到庭结证指述明确(见编号2侦卷第21-23、
: 62-63页,本院卷第73页背面至87页),并有证人乙○于侦
: 查中提出之影音档案及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勘验译文(
: 笔录)附卷可凭(编号5侦卷光盘存放袋、编号6侦卷第2至4
: 页),参诸该等译文,其中有持续多次“不要”、“你这时
: 候抱的应该是‘杨○○’才是,你抱错人了”、“不要碰我
: ”、“你去找别的女人”、“我就说过你不要碰我,你到底
: 在做什么”“我说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停止啦
: ,不要,停止啦,不要”、“去找小四、小五”等言词,并
: 伴随哭叫、啜泣等声音(详见附表),乙○又无肢体迎合行
: 为,显见乙○于案发当时,确实始终表明拒绝与被告发生性
: 交之意思,至为灼然,亦即乙○当时并无与被告性交之意愿
: ,甚属明确,此部分案发之情形实非同居男女间本于默契而
: 刻意矜持、撒娇、调情、欲迎还拒或增加情趣等半推半就之
: 情形可言,而被告身为有相当社会生活经验之成年人,就此
: 自难诿为不知,被告对于乙○当时并无性交意愿乙节自无误
: 认之可能,显见证人乙○所指被告有违反乙○意愿、乘机性
: 交之故意及行为等语并非虚妄。
: (本段说明为什么法官听了录音会认为琪琪并不同意性交,
: 哪来的琪琪如往常娇嗔“不要、不要”??这种东西记者写
: 得出来?完整的录音最后面还有)
: (二)、另上开影音档案录制之缘由及过程,业经证人乙○于上开结
: 证中证述明确,当时应系因不慎压及放置在床上的手机录影
: 按键,因而录下影音档案,其后乙○发现手机中录有该影音
: 档案,再请人撷取出至光盘,乙○若果真有心诬陷被告而录
: 影,当不只仅录有上开影音档案等语在卷,且上开影音档案
: 之内容资料系:建立日期及修改日期均为104年4月12日下午
: 11时30分许,存取日期为104年4月24日上午11时43分许等情
: ,亦有本院于105年11月1日审理期日当庭开启打印上开影音
: 档案之内容资料3纸附卷可凭(见本院卷第147至149页),
: 被告对于上开影音档案译文系被告之对话复无争执,本院查
: 无明确证据可认上开录音档案有何设局陷害、伪冒变造、移
: 花接木或剪接拼凑等不实情形,辩护意旨认为上开影音乃系
: 捏造或乙○恶意构陷云云,仅系主观无端之猜测,并无实据
: 可认足采,并予说明。
: (琪琪说录影是不小心按到的,且没有伪造,姑且不论你信
: 不信啦,但新闻写的这段“虽然琪琪如往常娇嗔不要、不要
: 但偷偷开手机录影”是哪来的?记者自己幻想是吧?)
: 中略
: 参、核被告A男所为,系犯刑法第277条第1项之伤害罪、同法第
: 225条第1项之乘机性交罪。
: 中略
: 肆、刑之减轻:
: 中略
: (2)刑法第225条第1项之妨害性自主罪,系为保护精神、身体障
: 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人,对于性行为欠缺健全之
: 意思决定能力,而保障被害人性自主决定权,就该罪定以3
: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法定刑,处罚甚重。本院审酌本
: 件被告利用乙○服用药物之机会,对于乙○为上开乘机性交
: 行为,固为法所不容,惟近年来,被告于并无犯罪之纪录,
: 素行尚好,有台湾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纪录表在卷可稽,足见
: 被告并非犯罪之惯犯,且被告业已承认案发当时与乙○发生
: 性交,征诸被告与乙○之关系,实为夫妻,同住同宿,关系
: 亲近密切,并非陌路,亦非仅属单纯朋友交情而已,又两人
: 育有1子,日后被告、乙○仍有多所联系、沟通小孩扶养教
: 育等等事宜之必要,实难断绝来往,另乙○于警询时及审理
: 中亦陈称:我的平时花费、育子费用都是被告负责,他固定
: 每月给我15万元供我生活所需等语(见编号1警卷第8页,本
: 院卷第75页背面),本件安平区住家亦系被告价购供乙○母
: 子居住,且被告在感情上虽未能专一,无法给予乙○踏实的
: 安全感,生活陪伴上亦有缺陷,惟被告在社交场合,亦会带
: 同乙○前往聚会,业见前述,又依证人甲父及证人甲母所述
: ,被告在对于乙○母子之物质照顾上,亦都有做到,甲父及
: 甲母亦为被告多方求情,规劝乙○勿要提告,乙○也未曾向
: 其父母反应被告对于乙○会有肉体上的侵害或性侵害等语,
: 已见前述,再者,乙○遭受身心痛苦,乃系对于被告亦有相
: 当之感情(参见编号1警卷第15至24页之Line通讯对话撷取
: 画面之照片),故而被告于聚餐饮酒后,思虑难免有未尽周
: 到之处,一时冲动未能自制,致触法网,被告违反乙○性自
: 主意愿之手段亦非暴力激烈,此部分犯行实非实务上常见友
: 人或陌生人间之性侵害犯罪可比,虽然被告现在仍无法与乙
: ○成立和解,获得谅解,惟被告于审理中,陈述愿意弥补乙
: ○,当庭提出新台币200万元之阳信银行本票1纸,表示乙○
: 得随时向辩护人具领(见本院卷第203页及背面、210页),
: 是依被告行为之客观侵害程度,及其主观心态(即犯罪动机
: )等项予以综合观察后,认茍依刑法第225条第1项之法定本
: 刑科处最轻本刑有期徒刑3年,犹嫌过重,遽而断绝被告认
: 错悔改、弥补乙○母子之机会,显与被告犯罪情节失其衡平
: ,不无“情轻法重”之虞,客观上容有情堪悯恕之处,故本
: 件乘机性交罪部分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减其刑。
: (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法官以情轻法重减轻一半)
: (被告阿俊主动提出200万本票要赔偿被害人)
: (后面都是量刑事由,有兴趣自己看,省略)
: 中 华 民 国 106 年 3 月 30 日
: 刑事第一庭 审判长法 官 卢凤田
: 法 官 张 菁
: 法 官 陈钰雯
: 附录论罪科刑法条:
: 刑法第225条:
: 对于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
: 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性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于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
: 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第1项之未遂犯罚之。
: 刑法第277条第1项:
: 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千元
: 以下罚金。
:   (留下法官名字和条文给乡民朋友参考)
: 附表:
: ┌──────────────────────────────┐
: │00:10敲门声 │
: │00:18女:你去楼下睡啊!你的家在二楼。 │
: │00:21男:楼下哪里啊! │
: │00:23女:二楼床上睡啊! │
: │00:25男:(听不清楚)。 │
: │00:27女:(听不清楚)。你不是最爱在二楼睡吗? │
: │00:37男:(听不清楚)。我怎么睡? │
: │00:40女:你也是外劳啊! │
: │00:41男:外劳也是人啊! │
: │00:46女:那也是外劳啊! │
: │00:54男:这里的椅子哪里去了? │
: │ 女:啊哉。 │
: │01:05男:你在讲啥?什么叫作啊哉? │
: │ (没多久有拉动椅子的声音) │
: │01:48女:你小声一点。 │
: │01:51男:歹势 │
: │04:02女:你抱错人了。 │
: │04:09女:你是不是抱错人了。 │
: │04:25女:你这时候抱的应该是“杨○○”(音译)才是,你抱错人 │
: │ 了? │
: │06:08女:不要碰我。 │
: │07:06女:你是不是抱错人了,你这时候应该是要回屏东抱“杨○○ │
: │ ”吧! │
: │07:40女:身体很难睡,没办法平衡。 │
: │07:46男:(听不清楚)。 │
: │07:47女:不要碰我。 │
: │07:49男:(听不清楚)。 │
: │07:51女:不要碰我,(听不清楚)。 │
: │08:04女:你去找别的女人。 │
: │08:18女:不要。 │
: │08:24女:你去找别的女人。 │
: │08:32女:你去找别的女人,不要碰我,不要碰我。 │
: │08:44女:不要碰我。 │
: │08:58女:不要啦!我说我不要,你去碰别的女人,你不是女人很多,│
: │ 你去碰别的女人。 │
: │09:12女:你去碰别的女人,年轻的不是比较好吗?你去碰别的女人 │
: │ ,不要碰我。 │
: │09:25女:不要碰我啊! │
: │09:33女:我就说过你不要碰我,你到底在做什么。 │
: │09:37男:没有。 │
: │09:40女:什么叫没有,不然你这是什么行为,你去碰那些小妹啊, │
: │ 我这种中古货,就不要碰我了吧!我这种中古货,你不要 │
: │ 碰我了吧! │
: │10:14女:走开啦! │
: │10:34女:不要 │
: │10:48女:不要啦 │
: │10:54女:不要,不要啦 │
: │11:03女:不要 │
: │11:07女:我说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停止啦,不要, │
: │ 停止啦,不要。 │
: │12:20女:(啜泣声)不要、不要。 │
: │12:39男:好多水喔(小声)。 │
: │12:52女:不要,停止啦,我不要。 │
: │13:28女:我不要13:33男:(听不清楚)。 │
: │13:42女:不要,不要啦、不要、不要、不要 │
: │ 自14:07开始,有疑似为性交行为过程之声音 │
: │ (女重复哭着说:不要、我不要) │
: │14:56男:(疑似是说:好舒服)。 │
: │15:23女:我不要,我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哭着说)… │
: │ (持续有疑似为性交行为之声音) │
: │男性有持续在讲话,但很小声,听不清楚在说什么,女性则持续哭着│
: │说:我不要。(继续有疑似为性交行为之声音)(女性越哭越大声及│
: │大声说不要) │
: │21:50男:妳转过来啦(其他则听不清楚)。 │
: │自22:33开始,女持续哭着说:不要。 │
: │24:13女:走开啦 │
: │自24:26开始,女性又一直哭着说不要(继续有疑似为性交行为之声 │
: │音),男性则持续有讲话,但很小声,听不清楚在说什么。 │
: │29:52女:去找“杨○○”啊,去找小四、小五啊。 │
: │(以下省略) │
: └──────────────────────────────┘
: 大家自己参考附表的录音内容,
: 看看跟新闻写的“琪琪如往常娇嗔不要、不要”一不一样,
: 不要自己被记者愚弄了都不知道
干妳他妈的每个月都拿人家十二万了
有什么权利说不要? 就算是只鸡基本的
也要懂吧?
乡民评评理每个月拿人十二万住人家
这样算乘机性交还罚四百万
要我是那男的肯定先给那婊子吃拳头母
打的跟木栅动物园的大猫熊ㄧ样再赶出去
依约成俗的合意性交因为女方设局法官就
当成是性侵有种宗瑞哥被陷害的既视感
记者加油!! 这种台女下三滥的行为再
不导正迟早会动摇国本男权荡然无存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4-22 13:32:00
推喔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7-04-22 13:32:00
……………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狱)   2017-04-22 13:34:00
替男的QQ 想当皇帝三七4切 结果被咬了是说不会当甜心老爸吗 真是...12W很多人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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