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说司法不是完美,不该赋予国家杀人权力。
整天说会有误判冤狱的可能,所以不能随便取人性命(取人青春跟自由就可以?)
这些人要是当了癌症的外科医生。
因为生命不可逆,下刀有风险,恐怕都不敢开刀,只能让病人慢慢病发身亡了。
明明国家法律就没废死,有死刑。
证据确凿不敢判死刑。
判了死刑又不敢执行。
说要执行又一拖再拖。
整天嘴巴说怕冤狱,都不怕纵放出狱,那些被冤杀性侵的无辜百姓。
(是他杀你,性侵你,你不要来找我。我只管我手上的案子)
手上几条人命的,一样通通可以教化。
(啊是谁要教化?教化是社会的责任,你不要来找我)
既然这么不相信司法,觉得非常可能会误判冤狱
那你就不要坐法官这个位置,让其他有信心的人来做。
为什么这些法律人,不相信司法,又很爱抢法官的位置来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