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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授为省2千 搭高铁霸王车的代价是这样
2015年11月09日11:57
曾担任宪法法庭鉴定人的国立中山大学中国与亚太区域研究所教授徐正戎,去年3月搭高
铁从台北到高雄左营时,为贪小利节省千把元车资,竟只买台北到板桥、台南到左营的2
张短程车票,再持盖有伪造验票章的车票要求走人工通道出站,当场被识破送办。高雄高
分院更一审日前依诈欺等罪判他拘役59天,得以5万9千元易科罚金。仅检方能再上诉。
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判决认定,徐男身为立中山大学教授,具相当社会地位,资力足以支付
高铁票价,却利用高铁公司便利旅客快速进站之搭车流程,仅购买前后两段低票价之车票
,再于车票上伪造戳印以达免于支付高价票目的,损及高铁公司查核正确性,再加上徐男
先前曾因诈领国科会补助案件,被检方处分缓起诉后又犯下本案,行径并非可取,但考量
他事后已遭高铁公司补票2150元且另与高铁公司达成和解,依伪造特种文书及诈欺罪判他
拘役59天,得易科罚金。徐男另请求合议庭判他缓刑,但法院认为他前案已遭缓起诉又再
犯,“为达刑法一般预防及特别预防之功能,显无另为缓刑预知的必要”,不准他缓刑。
徐男向法院供称,去年3月19日晚上6时许,他到台北车站要买2天后回高雄的车票时,有1
陌生男子跟他搭讪称有办法让他节省车资搭乘高铁,并进一步告知可改买台北到板桥(40
元)、台南到左营站(150元)的高铁票各1张,就可以一路从台北坐到高雄并节省中段上
千元车资,他听从对方建议刷卡买了3月21日晚上10时45分台南出发至左营站的车票,并
以600代价将车票交给男子在车票背面盖上伪造的“台南车站验票章”,就取回车票准备2
天后使用。
3月21日下午2时,徐正戎在台北车站买台北至板桥的高铁票后搭上车,下午4时许抵达高
雄时,便持该张盖有验票章的“台南—左营”车票出示给站务人员,声称提早从台南上车
要求走人工通道出站,但被站务人员识破印章造假,再调阅高铁台南站及台北站监视录影
带后,发现徐男是在当天下午1时许从台北进站,因而报警将他移送法办。
徐到案后辩称,当天听从陌生男子建议后,他只知道车票被动过手脚,但不知道背面盖有
伪造的台南车站验票章,他以为对方是用电脑消磁去处理这张票等。检方不采徐辩词,去
年5月依伪造文书罪起诉徐男,一审改依伪造往来客票罪判拘役55天,二审改依伪造私文
书罪判有期徒刑4月,徐男上诉后最高法院今年9月将全案撤销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高雄高分院更一审调查后认为,若真如徐男所言他花了600元托人处理车票,怎可能在取
回车票后不细看对方到底作何处理?且若徐男真认为对方已变更车票电磁记录,徐男在左
营出站时,就应直接将票插入闸门,而非拿票走人工通道,仍认定他说法不实,犯行明确
,依诈欺罪判他拘役59天,且不得缓刑。(王吟芳/高雄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09/728895/
前几天才有一篇新闻说初犯→(两人各处)拘役40日
我刚才去翻一下旧新闻发现知法犯法还累犯→拘役59日
我们国家的法律真的很难让人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