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匠很会读书吗?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21 03:04:06
※ 引述《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之铭言:
: 实在不太懂你的逻辑
: 妳先是说被告要举证才能免责
: 现在又说法院有发现真实义务
: 但是不是证明被告所言为真?
: 从来就没有人说要证明被告所言为真啊?
: 从头到尾我们所讨论的就是刑事诉讼中
: 被告是否须举证才能免责?
: 还是说依法院有职权调查义务
: 就算被告没有举证
: 法院依法仍须调查真实
: 不会因为被告没有提出阻却违法的证据
: 法院就可以免除其真实发现之义务
: 完全采信公诉人之说法
你到底看得看不懂字?????????????
言论自由为人民之基本权利,宪法第十一条有明文保障,国家应给予最大限度之维护,
俾其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之功能得以发挥。
惟为兼顾对个人名誉、隐私及公共利益之保护,法律尚非不得对言论自由依其传播方式
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诽谤罪即系保护个人法益而设,为防止
妨碍他人之自由权利所必要,符合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条第三项前段
以对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系针对言论内容与事实相符者之保障,并藉以
限定刑罚权之范围,非谓指摘或传述诽谤事项之行为人,必须自行证明其言论内容确属
真实,始能免于刑责。惟行为人虽不能证明言论内容为真实,但依其所提证据资料,认
为行为人有相当理由确信其为真实者,即不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绳,亦不得以此项规定
而免除检察官或自诉人于诉讼程序中,依法应负行为人故意毁损他人名誉之举证责任,
或法院发现其为真实之义务。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条第三项与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之
旨趣并无牴触。
被告就是要自己举证证明言论可信为真才能阻却违法
如果被告没有举证 法院也要发现真实的义务去证明被告当时有可信为真
不是叫法院直接去查被告说的是不是真的
那被告以后就可以上网胡乱爆料
爆完料再叫法官去查证自己说的是真的 就可以阻却违法了
天底下有这么好的事情?
http://imgur.com/M4HDrVH 跟你这个废文讲的有一样?
: ※ 引述《mskk (mskk)》之铭言:
: : 法匠你不要乱人肉了~V(^_^)V
: : 不然你现在找一篇判决
: : 被告完全没有查证 从头到尾没查证
: : 都是法官去帮忙查证为真
: : 这样被告还能阻却违法的判决书出来好吗?
: : 因为前面我也一直讲
: : 就算法官事后查证是事实
: : 但是行为人在发表言论时 根本不知道日后法官会查证
: : 如何证明行为人在发言时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
: : 释字509已经降低查证义务
: : 但是也要证明到行为人在行为时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
: : 这里的法院有发现真实的义务
: : 不是法院要自己去查证言论是否为真
: : 而是法院要查证行为人在行为时有无相当理由确信
: : 应该是这个意思吧?
: : 有没有法匠一直跳针的八卦?
: : 你给我一万二我都不请妳当家教
: : 烂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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