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篇文时本想酸性别正确
但后来还是决定好好讲好了
这个事件是非常经典的权势类性侵
我看推文也没人会想检讨被害者
但是
我们社会每次发生类似事件的男女版时
就总有人要酸女生价钱没谈拢、仙人跳等等
大家可以看到这个案例中
被害男子遭到性骚后还是接受邀约去加害者家以及上旅馆
甚至被要求肛加害者时也照办
今天若是换成一个女生被性骚后还去加害者家
被要求做爱时骑上去摇
事后告性侵
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就被性骚了还敢一起去旅馆?这不是肥肉自己送上门吗?”
“自己摇你跟我说这叫强暴?”
“台女爽完还可以拿钱真爽”
“母猪救世剑”
明明是一样的事件
受害者是女性时80%推文都会酸被害者
受害者是男性时大家又都同仇敌忾的帮被害者讲话了
我是不知道乡民怎么想
但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双重标准不是吗?
最后还是酸一下
说个笑话,台湾女权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