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业者维修停车塔机械后还送钱给课长 避免遭刁难…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板桥区公所养护工程课林姓前课长被控向庄敬、府中停车塔电控系统等采购案
承包商收贿46万元,林虽否认收贿,但因业者承认行贿、指证历历,新北地院今天依
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将林判处9年4月徒刑,苏姓、陈姓业者获减判轻判3月、4月徒刑,得
易科罚金、缓刑3年。
判决指出,62岁林姓课长自2006年起担任前台北县板桥市公所公用工程课长(后改制
改名为养护工程课),负责公有停车塔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经营及采购等审核业务;
协固保养公司则承揽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6项庄敬、府中、万板等停车塔场的电
控系统更新、停管设备维修保养采购等6标案。
协固业务陈姓副理(49岁)听同业传闻,完工验收、领取工程款后,须送钱给林姓课
长,否则若得罪林,未来承作标案会遭到刁难;陈向苏姓副总经理(61岁)等公司高
层请示,获得同意,陈、苏共5次前往林的板桥住家,以“交际费或暂付款”等名义
行贿。
陈、苏表示,送钱时当场跟林说:“谢谢、辛苦了”,交付后也会说“这是公司的一
点意思”,林都会收下来,两方会再讨论一下叫修、客诉等事务,前后共行贿46万元。
法官认为,林的行为有损官箴、国家法益,又否认犯行,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
9年4月,褫夺公权4年。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11250
5.备注:
不能说的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