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司改会议/防违法报导研拟媒体界线与罚款

楼主: jenlei (大帥哥)   2017-04-16 08:08:04
Nownews
司改会议/防违法报导 研拟媒体界线与罚款
司改国是会议第一分组15日上午讨论“侦查不公开、媒体影响审判与隐私保护”等议题,
本次会议延续3月28日第三次会议,讨论约5个半小时后做出数项决议,包括应研议媒体不
法侵害司法人权的具体情事,明文列为罚款项目、侦查中案件,媒体报导若有涉及被告或
嫌疑人之姓名年籍等个资应以适当方法予以遮蔽、研议在侦查或审判中案件之报导界线与
标题使用等。
此次会议做出几点决议,其中提到本于无罪推定、侦查不公开、保护案件相关人隐私、尊
重多元文化及维护司法公正之宪法原则及精神,研议包括卫星广播电视法在内的相关法律
及草案(如数位通讯传播法)中,就尚在侦查或审判中案件之报导界线。例如限制或禁止媒
体拍摄、播出犯罪嫌疑人或案件相关人画面、犯罪现场画面及画面之引用、标题使用,以
及相关案件当事、利害关系人的司法人权及其对错误报导的更正权,制定具有罚则效果的
规范。
对于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不法侵害司法人权的具体情事,也应明文列为罚款项目,并作
为主管机关审查相关执照或许可发给与否的重要依据。建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召集各相
关媒体代表,提供相关资源,协助检讨现行相关自律机制及规范,使在第一线工作的媒体
相关从业人员,清楚理解对司法案件报导及评论的标准及界线,以提升媒体处理司法新闻
之品质。
另外,也建请凡侦查中案件,媒体报导若有涉及被告或嫌疑人姓名年籍等个资,原则应以
适当方法予以遮蔽,但遇有重大国家安全事件、疑似恐怖攻击活动、连续性或流窜性犯罪
等与重大公益相关事项,不在此限。至于报导中落实无罪推定原则、或适当加注说明相关
警语之意旨,例如“任何人在依法被判决有罪确定前,均应推定为无罪”等,以落实侦查
不公开暨无罪推定保障被告之意旨。
https://m.nownews.com/news/2484422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7-04-16 08:10:00
说句笑话,蔡英文比马英九和陈水扁,还必假新闻怕假新闻界线都来了
作者: Mesa5566 (Victor Mesa)   2017-04-16 08:12:00
吕炳宏:杀人共犯? 范佐宪:色情护肤.组头.盗卖军品?
作者: f124 (....)   2017-04-16 08:12:00
阿放消息的检察官要不要开除 烂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4-16 08:20:00
豪可怕喔
作者: Ryan823 (想当当)   2017-04-16 09:05:00
我操你妈的司法鸟会,人家日本新闻报导都可以把犯嫌人的照片播出来,起码以后看看搞不好有记忆遇过这个人,他妈的台湾有报跟没报一样,最后曝光的都是被害人长怎样,反而是犯罪狗的人权,神秘到都没人知道社区出一个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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