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铭言:
: 募资不代表商品购买 我以为这是常识
: 群众募资的原意是“我打算做某件事 请大家捐款给我
: 之后我会回送大家某些东西以示感谢”
: 所以明显不是买卖的对价关系
: 最多就是回送的东西 你觉得没有这个价值
: 他打算要做的事没做到 你也不能怎样
: 想一想 有人要出国游学 采用群众募资的方式集资 并答应回寄旅游地的明信片
: 你会因为他没寄明信片而告他吗?
因为发现很多人似乎有类似的观念,
这阵子为了这个案件看了很多相关的文章,
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不敢说自己一定是对的,
也欢迎各位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与看法。
1. 募资 <<不等于>> 捐款
这个概念有几个可能的起源,
其一是台湾的群募最早受到大众关注,
是在太阳花事件以及公民记者平台;
加上很多台湾的创作者与慈善团体陆续推出群众募资企画,
让很多人以为 募资=捐款。
另外,台湾目前针对群众募资行为根本无法可管,
只有之前针对公民记者平台一案判定为"公益性质",
所以属于"捐款"。
但群众募资绝对不等于捐款。
实际上群众募资可以分为四类,
a. 股权型
b. 债权型
c. 回报/回馈型
d. 捐赠型
详细说明参见以下几篇文章:
https://www.inside.com.tw/2016/06/30/what-is-crowdfunding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E%A4%E7%9C%BE%E5%8B%9F%E8%B3%87
其中除了最后一种“捐赠型”是基于"利他"精神为出发点,
其他都是抱持着"投资"的意思表示挹注资金,
所以加入群众募资绝对不是
“你打算做某件事 请大家捐款给你
之后你会回送大家某些东西以示感谢”
而是“你打算开始做某件事,
赞助者认为这件事情有成功的可能因此挹注资金,
期待约定好的利益能在将来案件成功时被回收。”
所谓利益可以是股权型的利润分享,
或者债权型的利息赚取,
或者回报/回馈型的商品以较低价或优先取得;
以VAGO的例子来说,非常明显是属于回报型,
绝对不是什么"捐款"。
提案者的意思表示为
“我们想开始一个专案,需要消费者的资金挹注,
也愿意在专案成功的前提下提供我们承诺的利益给消费者”
消费者的意思表示为
“我们认为这个专案有成功的可能,
因此愿意承担前期研发、生产可能失败的风险,
也应当享有成功生产后以低价或优先取得产品的利益”
从以上这两个意思表示,可以很清楚的看出,
就算把群众募资解释成"投资"行为,
当企业生产失败的风险解除、开始利用产品获利的时候,
消费者/投资者应当负担的风险已经"过期",
而两者之间订定的债务也应该在这时候被履行。
2. 回应您的例子,有个人想出国留学,
用群众募资筹措学费之后却没有履行承诺,
这样到底可不可以告他?
用同样立场来审视您的举例,
我们应该先问投资人/赞助人是抱持着什么样的"意思",
来参加这场募资?
如果当时的想法是,
一点小钱帮助一个年轻人圆梦,
明信片有没有收到都没差,
那这个案件可以被归类在捐赠型,
也就是非以"取得利益"为出发点,
而是基于利他行为将金钱给予募资者进行使用,
并不要求任何利益或回馈。
但如果当时的想法是,
我给他钱是因为希望能收到那张明信片,
确认他有把钱拿去用在留学,
同时也为自己参与过这个募资作为见证;
这时候赞助人非常清楚自己应得的利益是“那张明信片”,
不属于捐赠行为,应该要求募资人兑现承诺。
就算我是花30000台币买一张明信片,
只要双方在订契约的当下意思表示一致,
就产生了债务与债权,就应该要被兑现。
3. 台湾群募的问题
很多人会说美国对群众募资的管理比较严格,
实际上,并没有。
之前轰动一时的Jobs Act比较针对股权型与债权型的募资,
对于回馈型募资并没有太多的规定与管制。
简单来说,对,群众募资在世界各地
都是一种极端没有保障的行为,
所以参加前一定要睁大眼,
参加后就当成买期货买股票之类的投资,
要清楚知道自己必须承担商品研发/生产失败的风险。
但VAGO这个案件不一样。
VAGO没有失败,他成功了,
成功到可以拿去workshop当成案例拿来嘴;
他们成功的做出东西,也成功的进入量产,
只是它们没有把生产出的东西拿去履行债务,
而是拿去营利。
这样为什么不行?等我多赚一点钱之后,
就可以用当初说的免运把货寄出去啊!
当然不行。
试想,你买一栋预售屋,
房子盖好了要搬进去,
结果建设公司跟你说,我们当初便宜卖给你,
所以现在要先把房子租给别人住,
等我们回本了再交屋。
请问你可以接受吗?
这间公司把商品拿去世界各地上架,不代表就有赚到钱,
在它们"布局全球"的这段期间,
会产生很多营运上和生产上的风险;
我前面有提到,赞助人/投资人应该承担的风险,
仅止于"研发/生产失败",
东西生产出来之后拿去各地贩卖所衍生的商业风险,
是这间公司要承担,不是那些赞助人。
但赵大庆却利用了募资平台没有强迫"立即回馈"这个漏洞,
把这些公司应该承担的风险全部转嫁到投资人身上,
今天就算他们操盘不顺,宣告破产,
赵大庆和他的公司也没有任何损失。
甚至如果脱产得宜,他们可以把赚到的钱先转到别的公司,
然后宣告CC破产,无法履行VAGO订单。
如果我们,这里的我们是指全世界的人,
不正视这个募资平台的漏洞,
将来会有越来越多这类的案件出现;
我在社团里说过,加入募资其实是一种很高尚的行为,
整个游戏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上。
我相信你是认真要做产品,
我也愿意把钱投资给你,换取那一点点的回报;
我知道整个游戏我要承担你有可能失败的风险,
但这不代表在你成功之后,
可以把我当初对你的信任扔进粪坑里。
以上是小妹的一点个人浅见,
还望各位先进前辈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