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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一名渣男,认识一名失婚、独自抚养两个女儿的妇人后,表示愿与妇人交往同居,并接济母女三人,怎料竟趁妇人外出工作,接小姊妹放学时对她们多次性侵,甚至还半哄半骗“跟Daddy睡觉觉”,在妇人面前性侵小姊妹,事后被社工发现报案,日前法院重判渣男十二年徒刑。
法院调查,性侵小姊妹的李男(五十六岁)平时担任保全,二○一三年一月间结识刚离婚的妇人,得知她要打零工扶养两个女儿(十三岁、十一岁),遂将母女三人接来与之同住,岂料却是小姊妹遭性侵噩梦的开始,法院审理时,母亲还一度为李男说话,直到分手后才向法官坦承,知道李男性侵两个女儿。
妈妈竟帮狼辩解
法院指出,李男与妇人同居后,受妇人之托接送小姊妹上下学,李男见姊妹俩长得甜美可爱竟色心大起,趁妇人外出工作时,多次脱掉她们的衣裤性侵得逞;某次李男半哄半骗,要姊妹俩“跟Daddy睡觉觉”,趁她们熟睡时,当着妇人的面,盖著棉被再逞兽欲。
直到二○一四年十二月间,社工发现,小姊妹听到李男要来接她们回家,竟尖叫大哭:“我不要回家,让我们留在这里!”社工认为有异追问之下,小姊妹才说:“爸爸摸我尿尿的地方。”全盘托出李男兽行,社工赶紧报警,并紧急安置小姊妹。
法院审理时,李男辩称:“我们有对她们怎样,应该是不小心碰到。”妇人也替李男辩解:“应该是女儿乱讲话!”但法官调查,小姊妹原本个性开朗,但与李男同住后变得阴沉,尤其姊姊先前曾遭生父性侵,罹患创伤症候群,再遭李男性侵后几乎不与人接触、不说话。至于妇人则在与李男分手后,才向法官坦承女儿们确遭李男性侵。
犯行明确囚12年
法官根据验伤单、小姊妹说词,认为李男犯行明确,日前依与未满十四岁女子性交罪、及对未满十四岁女子心智缺陷犯强制猥亵等罪,重判李男十二年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