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官是怎么判医疗纠纷的?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11 06:32:49
※ 引述《auqalmint (auqal)》之铭言:
: 是这样的
: 很多医疗纠纷告到法院一定都会请医师 医疗单位
: 以及第三方人员来检视整个医疗过程有没有疏失
: 好几个案件都说明整个医疗过程是没有问题的
: 医师也解释过没有不当地方
: 结果最后法官看着没有瑕疵的医疗鉴定书
: 判医师、院方有责任疏失 判罚数十万元
: 判业务过失致死数月监牢
: 全案定谳
: ???????
: 奇怪 文组法官听不懂医学科学吗?
: 不是所有专业人士都跟你说没有疏失了吗
: 没有错的医疗还要被抓去关?
有阿 天兵法官说医师没有告知病患注射维生素B1有可能会过敏致死
失去让病患选择的机会 不符合知情同意
虽然医审会认定医师没有疏失 但是天兵法官推翻决议 认定医师有过失~
啧啧 这辈子第一次听到维生素B1也要做抗敏测试
不是一百万人之中才只有一个人会过敏致死吗?
天兵法官说 虽然台湾抗生素滥用严重 但是还是要告知病人可能的风险
不对了 照天兵法官这样说
世界上总会有一二个奇葩对于平凡的事物会过敏 是否医师都要告知可能会过敏?
以后要注射生理食盐水之前 也要问病人你会不会过敏或是做抗敏测试了
这样难道不会耗费过多的医疗资源在无意义的事情上?
还有振兴医院那个案子 法官也是天才
说啥没有告知化疗后的处置 让病人失去转院的机会
但是转院这种方案根本没有医师会告知阿?????
这辈子没听说开完刀或是开完药时要跟病人说
[这包药你吃吃看 如果没有改善你要转院]
[伤口清创之后你自己感觉如果没有好转 你要自己转院]
???????
全世界有人会告知病人术后处理有一个选项是[转院]吗?
不都是医师自己评估要不要转院?
化疗之后容易衰弱 转院途中在救护车上没有相当仪器支持 很容易死在转院途中
医师评估认为没有必要转院 这样叫做医师不给病人选择的机会??????
我终于懂了
以后要开药之前 要查清楚这个药所有的副作用
就算只有1%会发生的副作用也要告知病患 这样才符合知情同意
如果病人被一个药这么多副作用吓跑而选择不服药 这也是病人自己选的
尤其一些大厂的药 副作用很多 不是因为这个药不好
而是大厂才有财力做人体实验 发现许多奇奇怪怪鸟不拉鸡的副作用
例如服用镇定剂之后约有1%的女性会出现乳汁分泌 也要赶快告知女病患
光是告知这些奇奇怪怪的副作用 大概要先解释30分钟
也不能直接印说明书给病人看 因为法官会说即使有说明书 医师还是要口头解释
这样才尽到告知义务 手术同意书也是一样 不能直接叫病人看一看签名
要逐条解释 这样还尽到告知义务 才符合知情同意
反而是一些小厂的药 因为小厂没有财力 所以做人体实验没发现什么副作用
这样开药的时候就不用解释这么多~^^
法官自己都做不到告知义务 还敢要求医师
每次开庭的时候 狗官直接问被告[你对于XX年书写的资料有何看法?]
拜托那都四、五年前的事情谁会记得?
然后也不提示卷宗 直接这样问
人家怎么记得XX年X月X日中午十二点写什么资料?
又在yy年y月y日晚上七点写了什么资料? 谁能记得几月几号写什么东西?
怎么知道告诉人拿了什么资料来告被告?
好歹提示一下卷证资料吧? 没请律师不能阅卷的被告岂不失去答辩机会?
摆明就是要被告请律师阅卷 不然根本无法答辩 有够垃圾~
法官自己都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还敢要求医师
然后检察官也是一样 起诉书写得不清不楚 根本不知道什么事情被起诉
随便打个几行待证事实 就想要被告跟他心电感应
到了刑事庭 苦主要求莅庭的公诉检察官补正起诉事实 不然苦主无法答辩
结果狗官还在旁边帮腔[现在就是要厘清你是什么事情起诉的]
???? 原来到了刑事庭才要厘清被告是什么事情起诉的???????
起诉书被告看得一头雾水 原来到了刑事庭才是要厘清是什么原因被起诉????
司法官自己都没符合告知义务 叫被告怎么答辩?
难怪冤狱这么多 恶心死了!
让文组统治聪明的理组 真是呕 从来只有听过数学系电机系双主修法律系
没有听过法律系双主修数学系电机系 随便一想也知道法律系就比较好念
一个嘴砲科系 法条任人解释 法理说得通 马上又变成一个学说
作者: christopherl (Crystal~++)   2017-04-11 06:40:00
哭比较可怜的胜诉,懂?医审会只是参考用,重点是谁哭比较可怜
作者: arnold3 (no)   2017-04-11 06:45:00
本来就是要告知有可能会死掉 不然病人哪知道要做检查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11 06:45:00
不管吃什么药都有可能会死掉 只是机率高低不同 都要告知吗有人吃饭也会过敏死掉 有人喝水也会过敏死掉 怎么讲??以后医院送饭给病人也要告知约有0.00001%的人会过敏致死
作者: arnold3 (no)   2017-04-11 06:47:00
所以才需要法律保护病人阿 不讲就是违法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11 06:48:00
医院的地下街跟贩卖机也要贴警语[内含物都可能致死]
作者: arnold3 (no)   2017-04-11 06:48:00
要治疗还是给药就要说明风险不就常识
作者: arnold3 (no)   2017-04-11 06:49:00
连基金广告都要说了
作者: lyt40   2017-04-11 06:49:00
科科,用要求医疗的态度去要求其他行业提供等值服务,不晓得几个人挺得过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11 06:49:00
所以你认为以后医院饮水机也要贴一张纸 医师跑来口头解释医师[这台饮水机里面的开水 约有十亿分之一的人喝完会死]全世界根本没有人在做的东西 台湾的天兵法官就喜欢假掰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7-04-11 07:06:00
台湾法官棒棒,十年前让人不敢扶残障人士,五年前让四大科医生出走,第一志愿变医美
作者: tony84590 (猫咪起飞)   2017-04-11 07:13:00
好累啊要解释好多
作者: SanyaMyBride (\桑妮雅最高/)   2017-04-11 08:15:00
法官都很仇医啊
作者: tv5566 (爽)   2017-04-11 08:40:00
法官会说 当年不当公务人员 就是医生了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17-04-11 08:43:00
医美也很多纠纷好吗..一堆爱美的母猪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11 09:41:00
法官最好考得上医师
作者: linyoyo (linyoyp)   2017-04-11 09:41:00
自由心证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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