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17-04-10 14:42:01※ 引述《Orzer (按☯KMT)》之铭言:
: (一) 刑法第168条伪证罪:“于执行审判职务之公署审判时,或于检察官侦查时,证人、
: 鉴定人、通译于案情有重要关系之事项,供前或供后具结,而为虚伪陈述者,处七年以上
: 有期徒刑。”伪证罪之构成要件如下:
“被告”不是证人、鉴定人、通译
后三者都需要具结(就是要说一句自己证言为真)
这样才能够采纳为证据
被告自己讲的话叫做自白
自白不需要具结可以直接当作证据
自然没有168条伪证罪的问题
至于被告自白说谎处不处罚?
基于不自证己罪原则是不处罚的
另外侦查庭除了被告外就是律师可以陪同进去
人家有钱请律师也不能怪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