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文创后遗症?学艺术的都改卖咖啡开小店

楼主: skyprayer (洗碗工)   2017-03-31 01:07:45
※ 引述《asdf1256 (guest)》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 联合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 文创后遗症?学艺术的都改卖咖啡开小店
: 3.完整新闻内文:
: 台湾文创喊了多年,始终遭批太商业。学者对台湾文创发展现况各有不同意见,艺术家姚
: 瑞中指台湾已有“文创后遗症”,造成不少创作者一味迎合市场;东吴大学社会学系副教
: 授刘维公则认为,台湾文创整体已进步,有很强的原创性,接下来要观察的应是文化部有
: 无赶上时代变化的政策。
: 姚瑞中指出,“文创”根本是台湾自己发明的名词,被视为文创源起的英国,用的名词其
: 实只是“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台湾加入“文化”后,却让通俗文化在“
: 文创产业”中占极大比例,排挤其他当代、前卫乃至较小众、学术性的文化。
文化创意产业定义 在台湾从一开始就不是很清楚
导致后续推动时 方向目标模糊不清
但也因为定义不明 只要政府或民代跳出来喊文创 好像也没什么产业不能文创化...
使得“推广文创产业”变成滥编预算 骗票 骗补助的好工具
(也因为定义不明确 所以你很难去客观评估和追踪成效)
欧洲对创意产业的定义比较明确
最早提倡的创意产业
其收入或产业资产 主要是来自于智慧财产权中的著作权 商标权或是提供相关的服务
这样的定义就能比较明确的去区分哪些产业可以列入创意产业
像是广告业 各种广告本身就有著作权(往往也使用很多授权著作)
另外广告通常也带有增加业主品牌商标价值的目的
设计业靠提供业主设计服务(著作使用权归业主)或靠著作授权为主要营收来源
艺术创作者及艺术公司的作品大多也有相关的著作权法保障
通常也靠这些权利获得收入
到近年有些国家把定义扩充至含盖市场行销 软件服务(这部份很多是专利权)
典藏机构(博物馆 画廊 图书馆)
但大致上还是能区分出某间公司算不算是创意产业
举例来说餐饮业大多无法列入创业产业
因为其主要收入来自餐点和服务
餐点本身不是传统著作权的保护标的 (配方比较偏向营业机密)
而餐饮服务也很难主张有著作权
餐饮业者本身的商标或旗下店家 商品可能有商标权
但除非消费者多数是以授权商标为主要目的购买商品
或是该业者资产中 无形的商誉资产比例特别高
不然还是难以被认定是"创意产业" 通常还是被归类为服务业或食品餐饮业
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所定义的文创产业却是包山包海
只要有稍微沾到智慧财产权的产业几乎都能算是"文创产业"
(那只要去申请商标权 使用商标好像就能列入了....)
像是第十四项的“创意生活产业”
开了这个定义 文创咖啡店或文创夜市似乎也真的就列入文创产业了....
: “文创产业现在包山包海,连文创夜市都有,变成倾向消费主义逻辑”。姚瑞中认为,如
: 此文创产业恐变成“文化工业”现象,只想创造消费。他建议政府谈文创时,应将文化产
: 业和娱乐工业区隔清楚,否则恐像台湾文创院模仿的对象韩国一样,振兴了娱乐工业,却
: 打击精致文化。
: 姚瑞中认为,这样的文创后遗症,造成主事者只看人次、产值,不看原创精神。他感叹,
: 他教书十几年,发现越来越多学艺术的学生都改行卖咖啡、开小店,因为大环境并未提供
: 他们发展精致艺术的环境。“文创推久了,深度文化可能被消费市场、通俗文化稀释,忽
: 略历史纵深,只剩小清新、小确幸”。他认为文创者在争出头之际,不能只变成为政策背
: 书。
不少学者分不清楚文化教育和产业扶植各自扮演的角色
产业扶植如果不重视产值 不重视营利 那要扶植这产业做什么? 骗补助吗?
至于文化教育 文化保存 这是为了保障非金钱上的某些价值
营利和非营利价值不一定互相冲突
但通常 如果把两者混在一起谈 往往没有一样做的好.....
: 刘维公则认为,文创近年常被批判为商业、庸俗,但就他多次与文创工作者深谈的经验,
: 他们其实有很深入的想法。“思考文创,应看它是否缺乏个性、原创性,否则文创产业不
: 商业化要干嘛?若无法得到消费者支持,就不是文创产业。”
: 刘维公认为,该思考的是现行文创政策有否进步,包括文博会展示方法有否改变,否则网
: 路平台都买得到文创商品,文博会存在价值为何?他举例,英国虽不讲“文创”,但举办
: 类似文博会时,都以整个街区甚至城市串联,认为台湾文博会应也走出展场,串联巷弄文
: 化。
: 他举例,像台北、台南、台中等许多区域,因为富有文创性格的店家,形塑了城市特色,
: 带来观光效益,振兴地方经济,这都是文创工作者的贡献。他认为,重点在于现在文化部
: 要端出何种整体政策,不能只停留在吃老本。
真的重视而且能清楚拟定创意产业发展策略的国家
都很重视 "智慧财产权" (尤其是著作权和商标权部分)
因为这就是创意产业产值的核心......
如果一个国家普遍不了解 不重视智慧财产权
那么该国想要发展创意产业 便会窒碍难行
一到国际市场 往往不是侵犯了他人智慧财产权
要不然就是因为不知道怎么保障自己的智慧财产权而吃大亏....
文创产业喊了十多年 但实际上在台湾
多数设计相关科系对智慧财产权的教育仍然没进步
很多设计相关科系毕业生对智慧财产权的认知并没有专业该有的标准
自己的著作怎么授权? 如何保护? 简易的授权书该怎么写?
怎么取得他人著作授权? 素材如何使用才不会侵权?
在台湾问十个设计相关科系毕业的学生 大概九个无法清楚回答...
除了从业人员不重视也不清楚智慧财产权外
连政府单位也经常出现侵犯他人智慧财产权的行为
你说这样的国家能真的发展出不靠政府补助 能自立自强的创意产业
我认为是痴人说梦 早点洗洗脸 睡觉去.....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goo.gl/Z5vZ5h
: 5.备注:
作者: uniself (选择)   2017-03-31 05:17:00
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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