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加州市政府高官 为伍佰赴台八年遭淡大解聘

楼主: Sigama (亚赤真凌羽)   2017-03-31 01:07:11
几个礼拜前的一篇(求救)文章就是在讲这件事
#1OJGwrXh
作者 actly (陇西八佰寿)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大专院校流浪教师末路
时间 Sun Dec 11 16:30:4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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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的某一周晚间
我太太与许多教职同事接到学校信件
已经很多跑班的兼任老师接到此信都想吞药了
内容简单说 为因应大学退场机制之一
教育部要求降低师生比 且逐步取消兼任教师与专任教师4:1的比例
1.要求学校需给兼任教师内劳保
2.要求学校需给兼任教师完整优退方案
于是大部分学校的解读是:
1.要求兼任教师要另有业外经验
2.要求兼任教师要另有正式劳保与劳退
就是眼不见为净 本校没有兼任教师 就没有流浪教师问题
如兼任教师无以上条件 则
1.不续聘 改聘前已办理退休之老教师
2.愿留下来 同意改聘为极血汗专案教师之备案*
(能兼教书的上班打卡下班责任行政人员 教育部专案基金发完就回家吃自己)
(顺便资遣快到年资的行政人员)
关于有纳保的业外经验这点
很多拥有大专院校正式教师证的兼任老师大概几乎都不会有
这一辈子就只有教书而已
若有月收入40k以上的职业收入来投保劳保最高级距 怎么还会来跑堂教书
若能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 老板 怎么可能会没事想来跑堂当流浪教师
然后来教中文 英文 数学 地理 近代史等通识课目 或其他专科科目
去年听到风声时 有的教师去夫家的公司挂顾问职 有的试图要自己成立工作室 开翻译社
大部分的兼任教师没这么有资源 或是孤家寡人 或是坐以待毙 等解聘
他们只能祈望教育部与学校别再制定扭曲的政策及曲解的对策
教育部的原意是要保障流浪教师 结果院校有院校的玩法 逼死人
原信内容:
各位老师好!
因政策改变,人事室105/11/30通知,106学年度第一学期兼任老师须聘具本职之教师,且
本校规定须具两年之业界实务经验。所谓具本职,系包括下列情形之一:
“本表所称具本职:1.具军人保险被保险人身分者。
2.具公教人员保险被保险人身分者。
3.具农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身分者。
4.具劳工保险身分之全时工作者:
(1)以机关学校为投保单位:机关学校专任有给人员。
(2)非以机关学校为投保单位:
甲.公、民营事业、机构之受雇者。
乙.雇主或自营营主。
丙.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自行执业者。
5.未具上开身分但符合劳工保险最高投保级距者。
6.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属从事全时工作者。
7.已依相关退休(职、伍)法规,支(兼)领月退休(职、伍)给人员。”
此政策亦将造成本系之不便,希望能有解决之道。
敬祝 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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