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没教唆泄密,柯建铭才有叫叶盛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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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天底下最肮脏的三件事,就是拿18趴骂18趴,教唆泄密与同志间的保密..但是我自
长眼睛以来,真的没看过有那么肮脏,自己教唆泄密,害人判刑好几年,还大悲无泪..那
个大言不惭,一派正义凛然,义正词严告别人有教唆泄漏他关说司法之密的。
【即时短评】同样接受机密 扁没事马却有事?
2017-03-28 15:29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即时报导
10年前,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将“海角七亿”的艾格蒙洗钱情资向陈水扁报告,叶被依泄密
判刑,扁没事;10年后,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将柯建铭关说情资向马英九报告,黄被依泄密
定罪,马被起诉,2起“越级报告”案,当事人下场不同,道尽司法实践实质正义之穷。
叶盛茂泄漏的洗钱情资,就机密性而言,毫无疑问是“刑事”犯罪证据,事实证明,扁家
确实在龙潭、二次金改案收贿,叶盛茂泄密,让扁提早湮灭可能的其他犯罪证据;换句话
说,扁在接收机密时,正是“潜在性”刑事被告,他接受了对自己有利的资讯,却害了叶
盛茂入狱。
马英九听取黄世铭报告关说案,检察官认为马听完后,将机密转述给江宜桦、罗智强,据
以认定马是泄密的犯罪主体,另用前法务部长的身分堆砌出主观犯意,将马起诉;柯除了
向检察官控告马之外,另扩大战场,再自诉马英九教唆泄密,今天却被法官判决无罪,“
一部法律两种判决”,检察官与法官如何运用法理,令人玩味。
马英九在黄世铭电告求见后与黄碰面,阅览黄制作的专案报告,检察官说,马详阅后在有
疑处以红笔画线,“知道是机密”,实则,黄世铭带来的报告由前特侦组调查后汇整,黄
世铭坚词为行政不法,马英九不选择信任检察总长所谓的“行政不法”说,又能如何?
进一步言,宪法赋予总统有协调院际纠纷的职权,关说报告案,起意并着手关说的主角是
在野党的立法院党鞭,而被关说对象是行政院的内阁阁员,简言之,即立法院与行政院的
纠纷,马英九身为总统,为何不可以适时、适切处理?何况处理的目的与他的自身利益无
关。
黄世铭提的专案报告,对马英九来说,存在“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两种疑惑,马英
九并非办案的人,但有什么理由质疑“实务界”的黄世铭,当然更不可能在听取报告后佐
以卷证才能判读关说调查案的“行政”属性;那么,扁获取家人洗钱的“刑事”机密没事
,马英九拦阻院与院之间的“行政”不法为何不行?(转贴到此)
虽然这个事实,早在我【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