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4分33秒

楼主: fantasibear (布谷熊)   2017-03-28 23:17:13
※ 引述《wanchu01 (真小妹.筑筑)》之铭言:
: 4:33 这首曲子是由美国作曲家John Cage所写
: 任何乐器或乐器组合皆可演奏。
: 此曲最特别之处为演奏者从头至尾都不需要演奏出一个音。
: 钢琴演奏者在乐章之间会做出开合琴盖、擦汗等动作,而在演奏这首乐曲期间听众听见

: 各种声响都可被认为是音乐的组成部分。
: 有没有人弹过4:33秒呢?小妹音乐会想表演这首但被老师拒绝惹QQ 有迷有大大愿意分

: 经验?
让音乐系&哲学系双主修的的姐来指点迷津
(警告!别抄我的文字去交报告,绝对会出事)
这部作品的产生与当时音乐哲学/美学的探讨有关
甲甲作曲家 John Cage 的目的
就是在质问“一部音乐作品的存在”
就存有论 (ontology) 而言,
也就是关于“事物存在可能、条件与相关”的学问
一部音乐作品的存在条件
不仅只旋律、节奏、和声、乐曲形式
更包涵了作品演出当下,所有在场的一切
原po的文字已经描述一些关于演奏家的行为
还有听众的咳嗽声、窸窣声、掌声、表情......
事实上,
《4分33秒》乐谱上仍严谨记下来每个乐章的时间
演奏家必须严谨地依照作曲家指示执行
只是乐谱上都是休息记号
难道,休息记号就真的在放空无作为吗?
错了,作曲家给休息记号是让演奏者喘息、
并且准备下一个乐段的乐想
因此,休息记号即便不发出声响,
但它在演奏者的脑海中并非空白,而是有意义的
更进一步来说,
即便作品完全休止记号不发出声音
它仍然具有意义!
这下子问题浮现了
“这样......还算是一部音乐作品吗???”
“这部音乐作品真的存在吗???”
好,如果你告诉我,它是不存在的
但是它却具备了音乐作品存有论的可能和条件
形式上仍具备意义
那么,它真的不存在吗??
好,如果你告诉我,它是存在的
但它从头至尾没发出声音
你如何说服我,这叫作“音乐”??
这个悖论留给大家思想考
我们换个角度再来思考
音乐是否真的代表能激起人心东西?
还是,音乐思想只是一连串理性的运算?
这首《4分33秒》的存在是独一无二不可取代的
后世也无法复制它
但音乐作品自身,即物自身 (thing in itself)
完全体现音乐即思想,一种形而上的表达。
你要演出这首,那你就得先读通音乐美学史
不然我看你要怎么写乐曲解说和现场讲演
讲不出啥料,不过就是个垃圾演奏家罢了
因为完全不懂一首作品,怎会有人胆敢放肆演出?
作者: jk952840 (Nicky)   2017-03-28 23:20:00
还好我会弹这首
作者: aaaa714714 (喝酒伤脑)   2017-03-28 23:30:00
这首超简单的 我每种乐器都能表演
作者: ronale1104 (翰哥)   2017-03-28 23:33:00
43420.02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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