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去留自家人决定 台大生声明吁外界勿干预
2017-03-27 23:19
〔记者吴柏轩/台北报导〕台湾大学去年十一月爆发郭明良论文造假案,校长杨泮池也被
牵涉其中,虽经校内调查认定杨不违背学术伦理,但杨仍在十八日宣布今年任满将不续任
校长一职;台大学生历届自治组织代表晚间发出声明,呼吁校长去留应由自家人决定,不
可受教育部、科技部调查而左右。
该声明由台大研究生协会、学生会的会长及干部等多人共同连署,指出日前郭明良研究团
队涉违反学伦,杨泮池因与部分论文列名共同作者,引起外界对于其是否适任校长的争议
,但台大已由6名校外成员组特别委员会调查,决议杨泮池不涉学伦,但未来仍有教育部
、科技部的学伦调查报告,担忧也将影响杨的教职与行政职。
声明表示,身为学生参与大学自治事务,认为不应让教育部处理方式影响大学自治,杨泮
池的续任与否,应交由校内逾170位的校务会议代表决定,盼各界尊重;同时呼吁校务会
议肩负责任,已合乎程序正当性及实质正义的原则上,给予当事人充分答辩机会,以事实
与证据为依归,用客观、严谨态度来审议、检讨杨的续任案。
另,也呼吁教育部、科技部尽速公开台大这次的学伦调查,并比照台大这次详细公开调查
内容,供外界就事论事的基础,并订下相关学伦案专门处理办法;学生最后希望,透过这
次事件反思,避免政治力决定,保持学术自主独立,也由衷希望各界理性对话。
连署声明全文如下:
台大学生自治参与者对杨校长续任案之共同声明
有关台大郭明良教授及其研究团队疑似违反学术伦理案,杨泮池校长因列名其中部分论文
共同作者,引起外界对于其是否适任校长之争议,连月来教育部的处理方式正逐渐影响大
学自治。
台大校教评会基于维护学术伦理与社会责任,在教育部不完备的法规下,委任特别委员会
调查此案,在调查杨校长前,台大学术副校长、教务长与特别委员会中另一位委员基于回
避原则退出调查,因此在第二阶段调查中,特别委员会的六位成员皆来自校外,他们的身
分包括中央研究院院士、大型机构的现任与前行政主管、美国调查违反学术伦理案的最高
政府单位美国学术伦理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ORI)前副主任与美国
大学调查委员会主席等。
特别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决议:(1)杨校长于接受调查之论文中担任共同作者是合宜的
;(2)其参与部分无违反学术伦理情事。惟教育部及科技部仍另设小组进行调查,而其
调查结果可能影响杨校长的教职与行政职务。
就本案所牵动对于大学自治、学术伦理、台大的社会责任等问题,身为参与大学自治事务
的一份子,我们发表声明如下:
一、 依大学自治由校务会议决议杨校长续任与否
宪法第11条所保障的讲学、学术自由,须透过大学自治之制度性保障始得落实,业经历次
大法官解释阐明在案。人事自主为大学自治中重要的一环,即国家权力不应以介入人事的
方式干涉学术自由。基本上,大学自治的人事决定,即研究者(教授、副教授、讲师等)
或管理者(校长、院长等)的选择,必须由大学机关(教授会、评议会等)自主,而非由
国家教育主管机关指派或决定,这在大法官释字第563号解释亦有明文:“国家对于大学
之监督,依宪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应以法律为之,惟仍应符合大学自治之原则。”
因此,教育部及科技部基于其权限所为之调查与决议,应不得逾越大学自治之权限;台大
作为大学自治团体,校务会议为其最高自治组织,代表约170名,由全校师生及行政同仁
选出,其中包括台大校级及院级学生自治团体代表,具监督、提案、立法等权责,会议召
开之时间、地点、过程、决议均为公开,有关杨校长之续任案,亦将于临时校务会议中讨
论,基于大学自治之体制与精神,社会各界和教育部应尊重台大校务会议的决议。
二、 教育部应尽速公开调查结果 订定学术伦理
台大校教评会调查报告系根据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违反送审教师资格规定处理原则
》第14条之要求所订定之《台大教师违反送审教师资格规定及学术成果舞弊案件处理要点
》办理,此外教育部并无针对学术伦理案的专门处理规定,以致不独台大,各校皆无相关
法源可循;因此我们呼吁教育部务必订定完备且细致的学术伦理案专门处理办法,以俾各
大学遵行。
惟台大所委任之特别委员会依照科技部所颁布之《科技部对研究人员学术伦理规范》第9
条“共同作者的责任:共同作者应为对论文有相当程度的实质学术贡献(如构思设计、数
据收集及处理、数据分析及解释、论文撰写)始得列名。基于荣辱与共的原则,共同作者
在合理范围内应对论文内容负责,共同作者一旦在论文中列名,即须对其所贡献之部分负
责。”,调查得出杨校长于系争论文具有实质贡献而具有列名之妥当性,及其应负责之部
分并未有造假等违规情事,故并未违反学术伦理之结论。台大随后已将相关之调查始末(
英文原本及中文译本)公布于台大网页以昭公信,我们认为教育部及科技部应尽速将调查
结果比照公开,提供各界就事论事的基础。
三、 理性对话 严谨审议杨校长续任案
台大作为台湾历史最久、资源最多的大学,自应以贡献人群、促进国家进步与民主发展为
使命,这点我们绝不卸责也不懈怠;从野百合到太阳花等社会运动,以及培养各学术社群
基础人才上,处处可见台大人的身影。这次母校发生此一学术伦理争议,我们深自反省,
引以为戒,我们呼吁台大最高决策机关“校务会议”负起责任,在合乎程序正当性及实质
正义的原则上,给予当事人充分答辩机会,捐弃情绪、成见或权力之争,以事实与证据为
依归,客观、严谨的审议检讨杨校长续任案。
参与台大学生自治事务的经验,让我们深刻体认到校园民主及学术自由的得来不易,我们
认为此次学术伦理争议引发杨校长续任与否,应一并审视校长在行政职务上,对于同学的
学习自由、福利改善、行政组织的民主化和效率化方面,是否做到以学生为主体,给予协
助及开放的对话空间,避免政治力决定,保持学术自主独立,共同解决问题。我们也由衷
希望社会各界就此事件,加入更多理性对话的可能。
共同声明连署人:
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第43届会长 林欣晔
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第46届福利部长 吴俊志
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第46届财务副部长 李盈佳
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第47届秘书长 潘威佑
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现任(第48届)会长 吴昀庆
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现任(第48届)秘书长 陈慧元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第26届会长 李心文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第26届秘书长 钟奕东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第27届内务副会长 林冠嘉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第27届外务副会长 范庭甄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第28届外务副会长 陈军钧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代表大会102学年第2会期副议长 范正一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代表大会104学年度工学院学生代表 林焕钧
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学生会第22届会长 翁榛忆
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学生会第23届会长 张斐昕
国立台湾大学工学院学生会现任会长 林宗颖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学生会103学年度会长 陈薇韵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18266
5.备注:
大学自治欸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