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高调
文长
===================================前情提要===================================
许多乡民应该还有印象
总统府国史馆于1月解密了一批文件
这是当时的新闻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068163
......国史馆说明蒋档时,也附上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二日的“关于蒋中正电责陈诚记者会中‘台
湾为剿共堡垒’发言失当以中央政策为主张免为人误解”资料,蒋中正在信中对陈诚表示
:“台湾法律地位与主权,在对日和会未成以前,不过为我国一托管地之性质,何能明言
做为剿共最后之堡垒与民族复兴之根据也,岂不令中外稍有常识者之轻笑其为狂呓乎。”
这份密件厘清了台湾的主权定位
直接显示国民党政府多年来的主张完全是瞎扯的
那简单的翻译一下蒋中正的话:
在中日双方签订有关于台湾法律地位与主权的和平条约前
台湾对于中国来说只是一块受同盟国托管的土地
于是
我就以时任中国总统蒋中正的解密档案
找上了外交部
===================================正文开始===================================
为什么要找外交部?
因为中华民国政府目前声称拥有台湾主权的依据
是来自国民党执政时期
外交部所拟订的一份“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帖
有兴趣的乡民可以在https://goo.gl/rWvkqa查询到说帖全文
这份说帖主张了什么?
1.1945年10月25日起中国拥有了台湾主权
2.依据开罗宣言及波兹坦公告 日本归还了台湾给中国
且开罗宣言 波兹坦公告都被编入了美国条约及其他国际协定汇编
证明了在国际法上的效力
3.1952年中日和约再次只是再次确认了将台湾还给中国
结论:中国拥有台湾主权
但以上其实都只是胡扯的
1.1945年10月25日起中国拥有了台湾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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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透过复习一次前情提要的密件
当时的中国总统蒋中正说
“台湾法律地位与主权,在对日和会未成以前,不过为我国一托管地之性质”
还笑“稍有常识者之轻笑其为狂呓乎”
中国国家元首蒋中正1949年1月12日说在签完中日和约前
台湾都只是同盟国托管地
1945年10月25日的假数字不攻自破
显然是被后人掰出来的
2.依据开罗宣言及波兹坦公告 日本归还了台湾给中国
且开罗宣言 波兹坦公告都被编入了美国条约及其他国际协定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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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了在国际法上的效力
外交部很清楚
若开罗宣言与波兹坦公告没有国际法效力
那么这说帖就很难骗到人
于是着急地找了美国条约和其他国际协定汇编
企图证明两个条约是有效的
然而
只要有了点背景知识
依然可以轻易戳破外交部的谎言
由美国政府所编的美国条约和其他国际协定汇编
将条约分成了5大性质
TS EAS TIAS UST AD
TS EAS TIAS UST都是有国际法效力的
AD却是唯一一个没有国际法效力的分类
在美国国务院每年出版的有效条约汇编内
也从来没出现过这两份条约
1955年英国首相邱吉尔更直称开罗宣言只是一份共同声明而非条约
并说 而后的旧金山条约也没有解决台湾主权归属问题
外交部企图透过美国条约和其他国际协定汇编证明两条约有效
反而扎扎实实的赏了自己一巴掌
3.1952年中日和约再次只是再次确认了将台湾还给中国
根据以上两点
台湾在中日和约前的主权
都不可能是属于中国的
那中日和约有把台湾还给中国吗
答案是没有
日本确实透过中日和平条约第2条放弃了台湾 澎湖 南沙 西沙的主权
而且让上述地区的所有人民都拥有了中国国籍
(我猜等等又会有人说我拿哪国护照吧)
但并没有把这些地区的主权交给中国
连当时的外交部长叶光超都公开在立法院坦言
“中日和约对于日本前所占我之领土,因格于金山和约之规定,除规定由日本予以放弃外,
并未明定其归还我国。”
再复习次蒋中正说的
“台湾法律地位与主权,在对日和会未成以前,不过为我国一托管地之性质”
既然在1952年的中日和约依然未能归属台湾的主权
台湾的主权怎么可能在1945年10月起回归中国?
于是
我找上了外交部
引经据典的
告诉了外交部以上事实
要求把马政府执政时穿凿附会制造出的说帖撤除
没想到
只能说我傻 我毅力太惊人
跟外交部的交涉
整整浪费了我三个月的时间...
收到第一封公文的时间是2017年1月13日
外交部回信
“敬悉。有关台端所提资料甚具参考价值,本部业已录案留参。”
我不满这种无所作为的说明
于是马上着手再寄
这次似乎是签办的层级拉高了
花了2个月 2017年3月16日才收到回音
这次外交部回应的更令人不满了
“敬悉,感谢您的来信与指教”
我决定跟外交部耗到底
没想到3月21日外交部再次回应了
“敬悉。有关台端所提建议本部业已录案留参”
这次我怒了
当日再写
到了大前天 也就是24日收到了回复
对于时任总统蒋中正说的话
对于时任外交部长叶光超说的话
外交部不惜打脸两人
也要捍卫马政府制造出的说帖
外交部说:
...系属台端意见陈述及言论自由之范畴
翻译:那只是...只是你的个人意见
然后直到今天
诈骗式的说帖依然被外交部奉为圣旨
一字不改的放在官网展示
形同开了个大玩笑
难道当时的国家元首蒋中正跟外交部长叶光超
会比国民党员外交部长李大维不懂台湾主权归属?
如果外交部说帖的内容是正确的
为何连被引用的美国条约和其他国际协定汇编都狠狠打了外交部的脸?
如果我引经据典的内容是错的
为什么外交部从不敢正面回应?
现在我才明白
原来
外交部才是台湾最大的诈骗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