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oid ( avoid)
2017-03-27 01:21:41先说 我没有针对法官
因为可能法律上规定只能怎样判 法官也必须依循这样的标准
但我要说的是 就算不是法官的问题 是法律的规定 这样就是对的吗?
有人前面说 身体损害跟财产损害不能比 那为什么国外逃票被抓到是罚好几倍?
可能有人说铁路法或是买票有契约事先约定好投票赔多少云云....
那你停车位是要跟谁签啥契约? 一般民众就该死?
我必须说 对 我不是很(详细)的懂法律 但我就只是一般民众
请大家先放下法律 我只想问 这样的事是 对 的 吗 ?
恶法亦法吗? 法律有问题 是不是应该要修改? 不然以前大家干嘛吵刑法100条要修
或是乱七八糟的法条需要修? 如果法律是对的 那些吵说要修的是不是就该闭嘴了
(对不起举刑法100可能很烂 但我毕竟不是法律相关人士 一时想不太到很好的例子)
我想说的是 法律是人订的 当依循法律做出来的判决有问题的时候 应该是考虑修法
不是呛说"你不懂法律 法律规定...blah blah"
在这case里面 很有问题的就是完全没有"惩罚性赔偿"这个观念
没有身体损失 只有财务损失 就只能赔偿财产损失 对 法条也许是这样写 但一定是对的?
这不就是之前大家在吵劳基法重罚多少 根本只是老板零头?
罚那个鸟数字 老板当然不鸟劳基法阿 抓到才赔多少钱 没抓到的话他薛爆了
老板估一下期望值是正的 当然继续不鸟劳基法阿! 所以懂法律的乡民认为这样很对囉?
投排废水也是一样道理啊 你尽管列举你的环境损失 反正老板算一算 被抓到的机率又不大
下次继续偷排阿! 这几个例子里面有谁受到身体损失了?
(排废水造成身体致病 你要举证恐怕还不太容易....)
对于投机行为 就是要惩罚性赔偿 一次罚到他怕 才有意义 还在那边分财产和身体损失?
不然退一万步好了 熟法律的乡民认为 这个判例是合理的囉? (我们先不要管法律)
此判例一出 代表以后我找不到停车位 就可以随便往别人家门口一停
反正大不了赔他附近停车费的价格 如果没办抓到 还爽赚咧!
比起来我停红线搞不好被吊走 根本超级划算!!
在这边拜托不要在吵什么原告不懂的举证损失还是啥三小的法律技术细节
也拜托法律人不要再用高傲的口气来评论这件事 好像就是原告不懂法白痴活该
我就说了 法律不一定总是对的 法律是人订的 有问题应该就要改
每次吵类似这种议题 法律人近来战都很失焦
你们会讲一堆法律上怎样怎样的 对阿 我想也是 因为你们是专业的阿
但问题是 撇开法律 合理吗? 应该是法律去服务人民 不是人民去服务法律吧?
就算这个判决照法律来讲 完全没错 请法律人摸摸自己良心 这 真 的 是 对 的 吗?
而且国外也有惩罚性赔偿 为什么台湾不应该有?
如果你觉得是对 很好 那最好祈祷你的车位都没有被人停走的一天
不用太铁齿 每个人都有机会吃亏 大家总有一天会轮到 看这样的社会你们喜不喜欢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7-03-27 01:24:00台湾的司法跟立法就是(ry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3-27 01:24:00所以才会有私了啊 笨蛋才去告吧 用屁股也知道划不来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3-27 01:25:00人家占你车位你就拿贴纸写禁止停车贴它前挡不会?
作者:
wookor (水天宫)
2017-03-27 01:26:00因为要修的法太多了,等修完都落伍了,从前觉得女人被性侵很可怜法律尽量站女人这边,当时谁想过若干年后一堆仙人跳?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3-27 01:30:00我帮你推 你说的问题 我认为该审法官应该处理 图方便而已
作者:
auraandy (爱情易找真爱难寻)
2017-03-27 01:40:00我只提供一个观念,律师是要赚钱的,所以法律会以律师的利益为基础,这应该是比较黑暗的一面..最好有打不完的官司同样的道理,既得利益者相关的恶法,自然也不太会修...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03-27 01:44:00自由心证最大啦。很少是法条问题
作者: poeoe 2017-03-27 01:49:00
确实是法律规定无误 这个就要靠立委修了阿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3-27 02:04:00民法本来就是填补损害性质 应不带有惩罚性原告不用负举证责任 是不是随便乱告都行?
这个新闻一报出来,放心好了,这种擅自停别人买(租)停车位的畜生一定越来越多,
作者:
ikimo (ikimo)
2017-03-27 02:38:00如果不管法律,那你觉得应该赔多少才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