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emyJoung (J.J.)》之铭言:
: 说真的
: 看到这一大串[处男谈打砲]的言论
: 看了真的是会让人摇头
: ※ 引述《billy3321 (雨苍)》之铭言:
: : 大家好,我是司改会的执行秘书雨苍。
: : 警察临检这个问题在司改会去年做的“全民司改运动”里面已经有一些大致的分析。
: : 当时我们还访谈数个基层员警,他们都反应了许多警方过往不为人知的状况。
: : https://www.jrf.org.tw/uploads/article/image/1046/20160825.png
: : 我把当时的报告重新整理一下,介绍给大家。这篇文章跟我以前许多文章一样都很长
: : (笑),欢迎大家参考图文好读版:
: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190330.A.E06.html
: : 事实上,依照直觉来盘查与临检,本身就是警察执勤游走于法律边缘的问题。大法官
: : 释字第535号的重点指出:1、临检之规定,并无授权警察得不顾时间、地点及对象任
: : 意临检或随机盘查。2、场所之临检勤务,应限于已发生危害或依客观、合理判断易
: : 生危害之处所。3、对人实施之临检,则须以有相当理由足认其行为已构成或即将发
: : 生危害者为限。4、临检进行前应对在场者告以实施的事由,并出示证件。
: 1. 台北转运站的定点式固定时段(白天) & 固定地点的例行性任务
: 就是法条中所规定的"指定公共场所"好吗 除非警察踏出了转运站
: 所以你所说的这种延路"随机掳人盘查"的可笑说法 从一开始根本就不存在
: 4.“先生您好,因为您衣冠不整外加一脸猥亵,看起来有87%像是通缉犯之嫌疑,
: 请出示您的身分证,好让我们来确认您的身分。 ”
: 警察之所以会盘查某人 就是因为[怀疑你是通缉犯] 但又不肯定 所以才要盘查好吗
: 我是不知道 司改会的人是不是"天真"到在思想上完全无暇的程度
: 还是跟恐龙一样 死背法条背到连最基本社会做人常识都匮乏的程度
: 才会要求警察 把上面这段"讲了就会暴死"的心里话讲出来
: 你以为是每个警察都是"柯P力场加持" 施盐又不会被狗干上天的吗!?
其实我觉得直接跟民众说明看起来像档案中的疑犯
请民众协助确认身分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
然后指定公共场所要长官指定推文讲的蛮多的
当然指定公共场所在哪边要不要公布或应不应该公布
和什么人能知道在哪边又是另一个问题就是了
: : 在之后,警察职权行使法也已经有严格的规范:
: : 警察于公共场所或合法进入之场所,得对于下列各款之人查证其身分:
: : 一、合理怀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 : 二、有事实足认其对已发生之犯罪或即将发生之犯罪知情者。
: : 三、有事实足认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体之具体危害,有查证其身分之必要者。
: : 四、滞留于有事实足认有阴谋、预备、着手实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处所者。
: : 五、滞留于应有停(居)留许可之处所,而无停(居)留许可者。
: : 六、行经指定公共场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 说什么合里怀疑 这种东西是最可笑的说法
: 这种东西 每个人的认知都不一样
: 就像是 同性恋所认知的"家庭伦理" 和异性恋所认知的家庭伦理 根本就天难地北
: 你们这种[纸上立法派]的合理 跟[前线务实执法派]的合里当然也不一样
: 还是说
: 只有纸上立法派的合理 才是圣经 才是十诫;
: 其他实务派的合理 全都是666的恶魔文字?
: : 前项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处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事件而有必要[4~者为
: : 限。其指定应由警察机关主管长官为之。
: : 警察进入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于营业时间为之,并不得任意妨碍其营业。
: : 对于“对犯罪的合理怀疑”,所谓合理怀疑须有客观之事实作为判断基础,根据当时
: : 的事实,依据专业经验,所做成的合理推论或推理,而非单纯的臆测。参考警政署所
: ^^^^^^^^
: : 编《警察职权行使法逐条释义》,合理怀疑的事实基础有:情报判断、由现场观察、
: : 由环境与其他状况综合研判、由可疑行为判断之合理怀疑等。
: 我现在就开始打脸 你所说的东西 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 : 因此,这个合理怀疑并非警察想怀疑谁就怀疑谁,必须要有客观事实作为判断。最好
: : 的判断,就是请警察说出依据怎样的事实怀疑被临检者为何有犯罪嫌疑,看看理由是
: : 否可以说服多数人。毕竟,所谓专业或是经验,应该有迹可寻。
: : 但是,目前警察对某些人进行盘查与临检,往往依据的是自己的直觉。这些直觉是当
: : 警察久了累积起来的,例如会觉得有些人是吸毒脸,或是有前科,结果一查确实是这
: : 样,这种成见就会加深。
下面这边问题蛮大的 先声明我三类 然后我不想战文理组 盘查也跟文理组无关
: 文长 数学统计推导开始 文组请左转
: (对了 听说有人自称是理组
: 台湾总体的毒品犯罪率(拉K等小罪也算数)平均大约是每年50/10万人
这边有问题喔 台湾的毒品人口没那么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29/848933/
可以参考这边 毒品嫌疑人总共54112人
这个应该是从内政部统计处的新闻稿来的 在下面这个连结里
http://www.moi.gov.tw/stat/news_content.aspx?sn=10324
如果有兴趣的话 下面档案里面有内政部的资料 嫌疑人总计是53622
https://www.cib.gov.tw/Upload/Files/5693.pdf
如果以5万计算 人口基数假设2300万
毒品概率大概是 217人/每10万人
: 而台北转运站一天约有50万人次经过
: 也就是平均来说可以粗糙的推估 每天会有250个烟毒犯经过转运站
: 而数据上 台北转运站一年可以查获419人次犯罪 平均一天1.1人 舍去小数算1人就好
: 破获率高达1/250
这边有一些问题 可以参考下面这篇新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0/1080234/
上面是毒品人口 而这边的419人是毒品人口234 + 其他通缉犯129 + 失踪人口49
如果要以毒品人口去计算破获率的话只能用234人下去算
如果要以419人下去算的话就要以所有犯罪下去做基数计算才有意义
: 其中我们再假设
: 员警每天站冈8小时 巡逻目光可以扫过转运站20%的人潮 也就是10万人次
: 且对其中进行100次实际的随机身分盘查(不会再比这个数字更高了)
: 而就是在这100次的随机盘查中 可以保证抓到1名以上烟毒/通缉犯(真实绩效)
: 也就是盘查命中率高达1/100
: 是社会犯罪率基数1/2000 的20倍
: 我想请教你
: 究竟是怎样的"随机盘查" 可以让统计学上的或然律 一口气暴增20倍
: 真要有这么屌的随机机率 我拿去买乐透的话 就每张都会中奖了
: 警察盘查根本就不是随机
: 而是一套通过几十年"社会统计学"验正过后的非常可靠的经验公式
: 只有没知识的人 才会认为是随便捞随便捡的
: 这个经验公式其实有非常明确的标准 而且效果非常精准
: 但是 这个标准也绝不会列入明文规定
其他属于个人想法的部分没意见 全部删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