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TICR (FT-ICR)》之铭言:
: 核能、火力发电厂借由核反应或化学反应产生热,再将热转换成电能
: 因为热力学上的限制,热能→电能 之间的效率有限制,大约在 30~40%之间
: (最好的超超临界机组顶多到 43.3%)
: 剩下热能都浪费掉惹,也就是为什么大型电厂通常在海边(排温水),或是有很大的冷却塔
: ps:要让效率高,高低温差越大越好,详细请读热力学
: 但有些产业,竟然"很浪费的"拿辛苦产生的电去又去产生热
: 像是电弧炉炼钢、炼油的裂解/分馏等等
: 对于这些产业用电量大,而且是这样浪费能源的做法
: 是不是应该收较高的电费,比如1度电多收1元的浪费能源税?
赞成适度提高工业用电
还有也要限制这些高耗能产业做出的初级产品出口
不应该未附加高价值加工,就直接出口
因为台湾纳税人其实是有补贴这些高耗能产业电费的
之前最夸张的就是水泥业
水泥是超级耗能的初级产业
结果台湾一个能源外购,又缺乏天然资源的小岛
竟然因为工业电价太便宜
而可以在高油价时代
出口近五成的笨重水泥,船运到外国贩卖
然后自己国民为了电费涨价吵翻天
根本沦为党产事业的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