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将日产变党产 发文、同意都是同一人
自由时报
2017-03-24 16:16
〔记者杨淳卉/台北报导〕
行政院党产会今对国民党早年以“转帐拨用”取得日产房地案召开听证程序。党产
会委员揭露,行政院1954年一纸公文,国民党始得一并接收国有特种房屋及土地(
日产房地),但其过程竟是“省主席俞鸿钧发文,由行政院长俞鸿钧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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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产会委员施锦芳会中指出,行政院在1947年时,只批准国民党接收日产“房屋”,
不能接收日产“土地”,且省公产管理处经过多次讨论,都决议“房屋所属基地不予
转帐”;不过,到了1954年,台湾省政府发文报请行政院核定后,行政院竟批示准
照办理,让“土地”也可转帐拨用给国民党,“政府决策为何有这么大转折?”
党产会委员李福钟及主委顾立雄也补充,从俞鸿钧的前任省主席吴国桢的传记显示,
吴国桢对于把省政府财产转帐拨用给国民党使用,一直持抗拒的态度;但1953年4月俞
鸿钧取代吴国桢接下省主席职务后,就马上发文行政院,报请批准让国民党也能接收
日产土地。俞鸿钧1954年6月出任行政院长后,“就批了那件由他自己呈上来的公文”
,国民党始得以转帐拨用取得日产土地。
对于国民党当时是基于什么地位接收敌伪财产(日产)?国民党行管会主委邱大展会
中表示“不清楚当时他们的决定”,他也无法推测。
至于国民党认为接收日产土地合法,为何2004年还要将部分土地回赠给政府?邱大展
也说“不是我办的,无法回答。”
党产会委员会后受访表示,国民党宣称接收日产,是因政府要赔偿人民在战争时期的
损失,但国民党取得大笔财产当补偿,是否不符合比例原则?“损失在当时所有中国
人民,若要赔给所有中国人民,那可是一笔天价!”
该委员也说,国民党的战时损失都发生在中国,国民党败退到台湾后,却要用台湾的
资产,赔偿国民党在中国的损失,理由恐怕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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