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孤行”。
: 他说,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13日已裁准保全证据,要鉴定损害原因等,今天地院也发文
: 给都发局,指出若无立即拆除必要,建请待鉴定工作完成后再行拆除,“很可惜的这份
: 公文送到都发局时,现场早已被铲平、灰飞烟灭了”。
: 蔡志扬痛批林洲民,台湾省结构技师公会仅建议拆除“倾斜量体”,但林洲民却下令拆
: 除“全栋”,“这不是图利建商,什么才是图利建商?”
我先承认,我文组,但是可否请各位厉害的理组为小弟解惑说明一下
http://img.ltn.com.tw/Upload/house/page/2017/03/06/170306-2614-1-HQkOF.jpg
如果光靠目测,这里还有哪里不属于倾斜量体?
意思是只能拆除左边已经明显倾斜的部分,然后留下右边的那块? 但这样也不能住人阿?
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物危害公共安全得强制拆除”
台湾省结构技师公会所提出“鉴定报告书”:“标的物在外力作用时,研判有影响公共安
全之虞,建议应将前述之倾斜量体尽速拆除。”
比较有争议的是,这个报告22号才出来,市府居然23号立刻清晨6点冲过去火速拆掉,不到
11点就拆个精光,这种高效率也很吓人,比关洪仲丘禁闭公文还快。
这件事情市府实在够狠,不过我不同情这个屋主。人家开3000万时你就是硬要8800万。
觉青?没有觉青。觉青几乎都消失了。媒体和党工拼命在召唤或狂酸都见不到人,但是媒
体或党工也绝对不会跳出来真的到第一线去帮当事人坦,所以就没人坦也没人救,拆了就
拆了。所以最后结局是市府是敌人,建商是敌人,同意户和邻居也是敌人,觉青不帮,媒
体带带风向就跑了,没有任何盟友。
建商赚钱没分我所以我不帮建商护航,但他赚建商钱也不会分我我干嘛帮他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