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蔡志扬 对比文林苑-柯市府违法强拆暴行

楼主: sunyeah ( 汤元吗)   2017-03-23 13:03:10
蛤?
可是另一个分身新闻写
对于林洲民要求尽速拆屋,柯文哲21日出席士林行动市政会议表示,“已经拆成这样,经
过(市府)内部专业评估,真的倒下来会冲到路上,这公共安全市长都不敢扛”,对于日前
建商建商擅自拆屋表示“没有讨论就拆当然维法,但既然拆成这样随时会倒,就先拆掉”
,也认同局长裁示。
柯也说安全问题先拆掉了 所以可以先内部讨论一下到底柯无可奈何还是颗非常赞同吗
※ 引述《wuayi (很恐怖不要问)》之铭言:
: fb挂点
: 蔡志扬,多次协助都更受害户的律师,蔡律师指出这个强拆决定是林洲民一个人决定,他
: 无视法院认可保存证据权利,无视专业鉴定机构认定执意强拆,对比文林苑依都更条例强
: 拆其正当性不知道差了多少
: fb连结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446051238740554&id=10000007076810
: 0
: fb内容
: http://i.imgur.com/UQk0kFi.jpg
: 据可靠消息指出,明天就会发动强拆,据可靠消息指出,这是林洲民一人的决定,连柯市
: 长都无可奈何。
: 就算是“钉子户”,法律上也有诉讼的权利,而且法院及地检署都已经认可他保全证据的
: 权利,然而林局长却以一己之好恶,无视法院及地检署保全程序还在进行,以及无视专业
: 鉴定意见说并没有危急到一定要在保全程序做完前立即拆除,而且前半部分并没有安全之
: 虞,更无视多位都更审议委员的意见。
: 林局长做完两年,可能拍拍屁股走人,但无视法院程序及专业、带头违法的强拆暴行,却
: 可能对都更造成难以抹灭的危害,这比“文林苑”至少还是符合都更条例的强拆,更不具
: 正当性百倍!
作者: goldduck (哥达鸭)   2017-03-23 13:05:00
嘴巴说无颗奈何但爽半死要拆
作者: turst (四番)   2017-03-23 13:17:00
有功自己揽,有争议属下扛,标准蚵式作风
作者: duvw (duvw)   2017-03-23 13:26:00
可是作风。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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