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常被拿来跟言论免责混淆,甚至把言论自由当成言论免责
其实是错误的!
言论免责只有无行为责任能力的小孩
跟会说人话的动物或是机器...等能够享有
另外还有某些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士会有授权范围内的言论免责
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有言论自由,只要他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这责任包括单纯的毁谤罚款或是严重的欺君砲决
嘴长在自己脸上,讲什么言论出来完全自由,这真理在哪里都不会变
不同的只是要对言论负的责任不一样而已
※ 引述《asdf8888 (三两)》之铭言:
: 半年前的事了
: 有个女生半夜三点来我们店铁门贴了一个“烂”字
: 起因是因为她来我们店修车说换灯泡100元太贵
: 最后买卖不成立,也没跟她收钱
: 因为那个烂字我告她公然侮辱
: 开侦查庭时她起先不承认是她做的
: 但因为我说要验指纹
: 她知道躲不掉了只有承认是她贴的
: 她妈妈也拿出医生诊断证明说她女儿有精神疾病
: 并说不只我一间店家告过她女儿公然侮辱
: 但因为大家看她有精神疾病就撤告了
: 而我不撤告
: 所以开过两场侦查庭后
: 我在刚刚突然收到挂号信的“不起诉处分书”
: 内容就是“宪法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而这件事在‘合理评论原则’范畴内”
: 所以不起诉
: 所以半夜在别人家门口贴不雅字是合理的!!!
: 这符合宪法保障人民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