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言论自由的定义

楼主: asdf8888 (三两)   2017-03-23 10:38:33
半年前的事了
有个女生半夜三点来我们店铁门贴了一个“烂”字
起因是因为她来我们店修车说换灯泡100元太贵
最后买卖不成立,也没跟她收钱
因为那个烂字我告她公然侮辱
开侦查庭时她起先不承认是她做的
但因为我说要验指纹
她知道躲不掉了只有承认是她贴的
她妈妈也拿出医生诊断证明说她女儿有精神疾病
并说不只我一间店家告过她女儿公然侮辱
但因为大家看她有精神疾病就撤告了
而我不撤告
所以开过两场侦查庭后
我在刚刚突然收到挂号信的“不起诉处分书”
内容就是“宪法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而这件事在‘合理评论原则’范畴内”
所以不起诉
所以半夜在别人家门口贴不雅字是合理的!!!
这符合宪法保障人民言论自由?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3-23 10:39:00
你有没有先拆坐垫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3-23 10:39:00
你不用担心,下一件就不会不起诉了因为你是第一个告的,加上情节轻微,不起诉正常
作者: GSHARP (Mr.Q)   2017-03-23 10:40:00
#讨拍逆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3-23 10:41:00
这情节太过轻微,除非是累犯,法院根本懒得理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7-03-23 10:42:00
说法院懒得理的是不是搞不清楚不起诉是谁的职权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17-03-23 10:42:00
正常 你以为现在告人公然侮辱这么好告喔…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03-23 10:42:00
骂三字经应该就成了,好坏烂赞这太普及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17-03-23 10:43:00
台湾真的很保障人民言论自由 这不唬烂的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3-23 10:43:00
检察官啊,我只是用通用说法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7-03-23 10:43:00
不过如果是店家,他的确是主观个人评论,告成不容易
作者: forefinger (镜子)   2017-03-23 10:43:00
一来轻微本来就不会起诉 二来他说的搞不好是真的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17-03-23 10:44:00
楼上以为侦查庭在哪里开?
作者: rufjvm (rufjvm)   2017-03-23 10:44:00
有钱有自由 没钱有牢饭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17-03-23 10:44:00
而且这是他的主观看法 你告诽谤罪还比较有机会一点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7-03-23 10:45:00
试试告民事如何?
作者: purue (purue)   2017-03-23 10:45:00
你可以去他家门前贴个干啊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17-03-23 10:46:00
如果一个烂字可以告成的话 地检署侦查的案件应该会爆表
作者: TheNorthFace (娃娃脸)   2017-03-23 10:46:00
侦查庭都开过两次了,看来就是轻微到不打算起诉呀
作者: uglyfinger (丑八怪)   2017-03-23 10:46:00
好奇精神病证明这么好开吗?QQ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3-23 10:47:00
法院人力已经吃紧,这种都要起诉,法院会崩溃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17-03-23 10:49:00
你可以找律师自诉 直接告到法院 如果你真的很不平而且钱对你而言是身外之物的话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7-03-23 10:54:00
这样店家靠google评价FB评价就有赚不完的钱了超过 我同情你自己在门口贴个赞怎么样?很多厂商都在自己脸上贴金做行销 你也可以考虑看看留学 巡守队 好人好事 有的找学生会签特约 你也可以试试
作者: bighorse0   2017-03-23 11:04:00
烂用来形容修车厂好像没有很不雅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17-03-23 11:07:00
他都有精神疾病了 还跟他计较干嘛?是我就只会觉得衰小 真的遇到神经病而已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3-23 11:18:00
烂或难吃这种针对个人体验的主观评论成立的话 很恐怖
作者: david1230 (好难想)   2017-03-23 11:18:00
烂字又没指谁 本来就告不成如果贴烂人 就有针对性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3-23 11:19:00
虽然你连这笔生意都没做成 真的有点倒楣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7-03-23 11:48:00
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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