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四叉猫与满天星冲突 警方原话是你们

楼主: westkid (寂寞天使是了XD)   2017-03-23 10:34:47
话说回来,公共场合拍摄没有肖像权,那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呢?
本鲁有儿子,六个月大,平常都会用揹带带去公园散步,某天在公园闲逛发现有个人拿着
手机一直对着我儿子,走到哪他就跟到哪,虽然没有影响到我们,但心里不是很舒服
这时候我可以上前要求看对方的手机是不是有我儿子的相片吗?
如果对方不给看,而我又很在意的话可以叫警察来吗?
如果对方坚持公共场合没有肖像权他只是在自拍不小心拍到我儿子的话怎么办?能吉吗?
话说会有这个问题是因为昨天我也看了直播影片,感觉里面跳脚跳针的那几个生气的重点
是在自己小孩被拍,所以才要求要看手机删照片
请问有八卦吗?
※ 引述《RoroyaZoro (最贱.问天谴)》之铭言:
: ※ 引述《XXXXGAY (OL打杂小妹)》之铭言:
: : 那位所长私讯跟我要了LINE,并且拨语音通话给我,
: : 说新闻闹那么大,希望我出来帮忙澄清他说的话,
: : 我说那个影片不是我拍的(我的直播在警察来的时候就配合关闭了)
: : 那段是旁边被摔手机的人拍的,可以去找他帮忙澄清呀 >"<
: : 所长说不想找他,就是指定要我出面帮他澄清,
: : 我说我把影片放慢后听不太出来到底是讲‘同志有什么人权’还是‘同志有你们人权

: : 因为真的很模糊,而我跑去旁边拿大麦克,也没注意所长当时到底讲啥,
: : 所长就说要是我不帮忙澄清的话,
: : 他会自己开记者会澄清,然后对新闻媒体求偿,
: : 以及把PTT乡民们乱说的留言全部截图,通通提告加重毁谤(网络散播),
: : 他叫我自己好好考虑就挂掉了 QQ
: 不用理啦
: 留言的人自己负责啊
: 他要告就让他去告 现在网络说话不敢负责的人实在太多了
: 再说啦 他是要告什么? 他说的话听起来就不像后来澄清的那样啊
: : 我现在是不是要在八卦版发一篇正式"帮忙澄清文"
: 不过我觉得非常有趣的是
: 一般人通常都是要求当事人道歉澄清 不然就要提告 这种声明也比较有正当性吧
: 结果他竟然是要非当事人出来道歉澄清 否则就要告其他人
: 唉呀呀 不是一堆挺警的网友说 警察讨厌这些钓鱼讼棍吗?
: 现在看来 谁的行为比较像讼棍啊XDDD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3-23 10:35:00
这要看谁是甲甲才能回答你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7-03-23 10:35:00
民事求偿可以告呀 不爽就去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3-23 10:35:00
拍照的是卖面包的吗?
作者: paul861124 (天黑黑手不黑)   2017-03-23 10:35:00
那个是跟踪了吧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3-23 10:36:00
甲甲:不管啦 我在自拍 你刚好入镜不关我的事 不管不管啦
作者: Bright (璀璨的代价)   2017-03-23 10:36:00
你要先说你是不是甲甲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7-03-23 10:36:00
如果是四叉拍的 你不能拒绝 不然会强迫上FB直播
作者: entay (一切都会过去的)   2017-03-23 10:36:00
拍照的是卖面包的吗?
作者: Nighteif (~花舞う街~)   2017-03-23 10:37:00
反拍她然后去报尿公设˙阿 这还要我教
作者: hugr85 (hugr)   2017-03-23 10:37:00
要看对方是不是甲甲 还有小心 附近还会有一个甲甲等你暴怒再给你偷拍 上网 说你74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3-23 10:38:00
可以要求他删照停止直播吧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3-23 10:39:00
可以报警不能动手抢(一直直拍和一直当背景拍恐有争议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3-23 10:39:00
不过绕了一大圈 还是自律的问题 当然是有拍摄的自由 可是
作者: joewu8267 (初音不是个软件)   2017-03-23 10:40:00
这问题要看你是不是甲甲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03-23 10:40:00
首先你是恐同 结案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3-23 10:40:00
当个社会公民 基本的互相尊重要有
作者: f124 (....)   2017-03-23 10:40:00
没有 谁管你生气 滚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3-23 10:41:00
要被拍者 主动要求才删除 作为一个社会人是失格的
作者: winnerdinner (键盘百万富翁)   2017-03-23 10:42:00
你要先声明立场反同还是赞同,这样才会有人帮你带风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3-23 10:43:00
科技飞速在进步法律还在牛步类似问题只会越来越多
作者: jeffych (小灰灰)   2017-03-23 10:46:00
就上法院告吧 不要学昨天那几个跳针的去抢人手机
作者: s130350   2017-03-23 10:48:00
走到哪跟到哪就是影响你了啊,可以告他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3-23 10:53:00
到告上法院 甚至是报警才能解决问题 我都觉得太晚了
作者: rapnose (鼻马龙)   2017-03-23 10:53:00
一楼是华生。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3-23 10:59:00
动手就有防卫过当问题去goole勒死小偷的爸爸案件那个判决争议点更多这次是很明确至少抢夺罪跑不掉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7-03-23 11:13:00
公共场所拍照应该是没有限制,除非拍裙下私密处之类的,不然风景名胜处一堆拍照拍到旁人的全都违法了.就算有人一直拍你小孩,是不合理,可是没有法条规定拍几秒以上算是违法的话,你拿他也没辄.
作者: hosen (didi)   2017-03-23 11:15:00
抢夺罪不见得,动机是要删除不要内容而非物品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7-03-23 11:16:00
狗仔一天到晚跟拍名人,有哪个被告了? 公众场所不就是这样嘛.
作者: hosen (didi)   2017-03-23 11:18:00
名人跟一般人不一样,非公众人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