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你有没有肖像权,一直是争议的事。
怎么让自己活得更自在?
今天在一个风景区你在拍照,有些人不小心入镜,你需要去征求
他的同意吗?
今天在餐厅吃饭你拍照,有些人不小心镜入镜,你需要去征求他
的同意吗?
怎么让拍的人,和被拍的人都自在呢?就是好好接受“公开场合
就是可能会被拍”这件事,那你就自由了。
身为一个“在公开场合照片里的一颗人头”没那么重要,因为这个
世界会注意你的人只有你自己而已。
如果能做到这样,那就很自由啦~
其贯我不是很懂公开场合为什么要怕被拍?
我认为怕被拍是不理性的。
你明明是在公众场合,一定知道四面八方都有眼睛。
没有用手机拍,别人的眼睛就看不到你吗?
挑衅完再赶快拍照录影PO上网装可怜 同性恋的常用手法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22 23:26:00这年头用直播才是王道,管他的什么肖相权
作者:
jerick (杰.J)
2017-03-22 23:27:00若今天你带女朋友或女儿或老婆,我狂拍她们,你不生气?甚至你都不知我拍她们的照片要做什么,也都不生气?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23:28:00要也是警告啊,怎么会用暴力?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7-03-22 23:28:00
因为你没女儿没老婆当然不生气 讲空话谁都会
作者:
jerick (杰.J)
2017-03-22 23:29:00我只能说一句,你没老婆、女儿、或女朋友。呃~错了,是你真大方。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7-03-22 23:29:00
百分百根本没女友没老婆没女儿 不然就是个....恩恩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23:29:00不给拍摔别人手机,跟黑道跨三小揍你一拳 有什么差?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底线都画好了...生气去告吧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22 23:30:00作者: wasely 2017-03-22 23:30:00
所以你赞同以前记者去拍陈幸妤的行为吗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22 23:31:00以后狗仔以FB直播方式去公共场所跟明星的话,科科
作者:
jerick (杰.J)
2017-03-22 23:31:00其实我会,若我不知你要做什么用,又不给删,我会摔手机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23:31:00狗仔不就是没犯法 所以才一直存在吗...
作者:
ciban (Istanda)
2017-03-22 23:32:00问题是有人不是不小心拍阿.....
作者:
jerick (杰.J)
2017-03-22 23:32:00尤其你又以她们为主角在拍。我不能不生气。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22 23:32:00就跟狗仔同等级的水准咩,没犯法,大家讨厌而已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23:32:00这是道德领域的问题,你可以愤怒要求它停止 但没有理由动粗
作者:
jerick (杰.J)
2017-03-22 23:33:00我问的是故意拍,不是不小心拍的。
作者:
ciban (Istanda)
2017-03-22 23:33:00这不管违不违法拉 这是尊不尊重的问题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22 23:33:00现有直播,只要不限制人身,他在你面前直播你也没彻要嘛修法,要嘛你扁他一顿,然后被告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23:34:00故不故意拍很难界定喔,今天新闻记者现场直播人山人海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23:35:00他不是故意拍人吗?是不是要一个个去问给不给拍?
作者:
jerick (杰.J)
2017-03-22 23:35:00直播?好像只有新闻才可以不用路人同意的播出去。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22 23:36:00但是记者不会无聊去跟拍一个路人,但是白目会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23:36:00四叉也不是只拍一个人啊,他是拍一群人
作者: ms0424642 (Q高Q) 2017-03-22 23:37:00
说个笑话 爆x公社不也时常拍其他人
作者:
jerick (杰.J)
2017-03-22 23:37:00你可以故意不礼貌的拍人,我也可以故意不小心碰掉他的手机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22 23:37:00这就是一种礼貌跟尊重问题~没人钻这漏洞
作者: ms0424642 (Q高Q) 2017-03-22 23:38:00
警察立场偏颇严重 原来摔别人手机可以直接不管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23:38:00故意不礼貌 这不冲突,故意不小心不是故意与不小心,你只能择其一,没有合在一起的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22 23:39:00楼上跑题了,现在是讨论公共场所拍别人我是指MS
作者:
jerick (杰.J)
2017-03-22 23:39:00我是写得明白一些,不然假装不小心好了。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23:41:00那要看你演的多像了,法律上故意损毁跟过失损毁应该有差
不管是不小心还是故意摔手机还是错啊!赔偿就是一种惩罚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