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贵版最多键盘法律系
我特别去作了功课
民法195-1对于人格权的侵害
“情节重大”时 才可请求损害赔偿
白话文就是:除非把你当成焦点,又拍丑
否则侵害不严重的情况,隐私权是不能无限上网的
又!!!来囉!!大家最爱的大法官释字
释字689解释社维法个人有不受侵扰之自由,除非以下六种例示之情况,为具有正当事由
之跟追采访,包括:一、犯罪或重大不当行为之揭发。二、公共卫生或设施安全的维护。
三、政府施政的妥当性。四、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与适任性。五、政治人物言行的可信任性
。六、公众人物影响社会风气的言行。
所以看资料看到最后,还是要个案认定
这件事社会不知吵过几次了
还是一直在吵啊?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