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eeee (Adieu chérie)》之铭言:
: 明明知道有些反同团体反应会很激动
: 为什么还要去挑衅他们?
: 用意是?
: 话说怎么知道他们是反同团体的?
: 前面没跟到 求解
: 就这么刚好遇到吗
四叉是自拍,
而被当作背景的人是在公共场所的活动,
并没有合理的隐私期待,
也很难主张肖像权。
退一步说,
就算认为被拍入镜有侵害到肖像权好了,
那就依照民法去主张啊!
什么时候台湾人的常识变成
不喜欢被拍就可以把拍摄者围住(可能涉及妨害自由罪)?
甚至摔别人的手机(可能涉及毁损罪)?
再说,
反同团体不都打着“为社会、为家庭”的大旗,
在公共场所聚餐被拍到就是“踩场子”、“挑衅”?
麦当劳是萌萌开的?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7-03-22 21:32:00没有使用 没有侵害
作者:
johnwu (就是酱)
2017-03-22 21:32:00我也不喜欢被人拍到 不爽很正常啊
就像之前女生爱去一群男生家喝酒一样啊,你的权利,但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22 21:33:00没有大奶 没有偷拍
作者:
g016487 (阿呆)
2017-03-22 21:33:00故意去拍也不太好吧?虽然法律上说的过去
作者:
g016487 (阿呆)
2017-03-22 21:36:00今天在麦当劳应该不算抗议现场吧??
作者:
ksksks 2017-03-22 21:36:00嗯每个人都有挑衅的权力
作者: aleph1 (aleph1) 2017-03-22 21:38:00
反同垃圾就是多
说真的 会把别人自拍的时候自己入镜当成挑衅这样跟8+9被瞄一眼就要揍人也是相去不远
作者:
g016487 (阿呆)
2017-03-22 21:38:00法律上没问题,只是明明是故意的却不承认,满无聊的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7-03-22 21:38:00根本钓鱼
作者:
Maiar (国民党不倒,台湾不会好)
2017-03-22 21:40:00对对对 你们就真的很会 何必呢? 小心玩脱了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7-03-22 21:42:00
剧本 : 去现场挑衅对方 对方激烈反应 报警 上网带风向感觉跟无耻政客蛮像的 不管处理的好不好警察都是抬轿的
作者:
rvds (33)
2017-03-22 21:44:00四叉猫真的爱钓鱼
作者:
Maiar (国民党不倒,台湾不会好)
2017-03-22 21:44:00四叉去的就是游行后的庆功宴啊 真的很会讲啦 大家心里有数
作者: drigo 2017-03-22 21:49:00
他开心就好, 以后板上肥宅路上看到正妹也可以学四叉这样做, 用自拍将正妹入镜
作者: lastevil (流云) 2017-03-22 21:51:00
很明显就是个心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