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能不能盘查?
当然可以。
2.警察能不能毫无理由发动盘查?
当然不可以。
(1)大法官会议解释第535号说,必须要客观上具有“相当理由”认为此人的行为已经发生
危害或即将发生危害,才能发动盘查。
也就是只要符合“相当理由”这个程度,就可以发动,但反过来说,没到这个程度,发动
盘查就是违法。
(2)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当年就是因为大法官会议解释第535而配合修法,所以第1款有“
合理怀疑”这个程度的要求。
(3)无论“相当理由”、“合理怀疑”的程度要求,都是从“客观”上迹象来判断是否到
达这个程度。
不能单纯靠警方自己“主观”上的判断(臆测),理由很简单,有权力就会滥权!你不会那
样但别人会!
(4)穿拖鞋、看警察两个点,有可能会成立什么罪?!
哪个数据显示杀人放火者、贩毒者、诈欺犯大都穿拖鞋?这两个特征加起来在中南部比比
皆是,难道中南部每个人都有犯罪嫌疑都可以盘查?
(5)如果盘查不设发动的要件门槛?那搜索呢?逮捕呢?
都不用阿,所以你家只要我爽我就可以进去搜。因为他可能说你有犯罪嫌疑不仅可以逮捕
还可以搜索。别再跟我说你不会,是拉,你不会但别人会拉。
●当然还是有智商超低的人民
我看到有网友留言说,“不能盘查,那请问还要警察干嘛?”、“以后警察不能盘察任何
可疑的人了”。无言。无教化可能性,杀了吧,别阻碍进步。
-以上截自刑法形诉补教名师程宇文章
https://goo.gl/sZIKX5
※ 引述《mahoro (天地一沙鸥)》之铭言:
: 现在警察都不能随便盘查了
: 那是不是可以大方酒驾了?
: 以前那些酒驾的是不是太笨了
: 遇到拦检干嘛停下来阿?
: 警察又不能随便盘查
: 还乖乖的停车是要干嘛?
: 以后碰到临检的就直接投诉警察吧
: 以免台湾变成警察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