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完整新闻标题:竹东命案/性侵打死再焚尸 法官:无杀人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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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13:44联合报 记者苏位荣╱即时报导
前年震惊一时的竹东少女命案,新竹男子林春雄和女友黄晓云率3名恶煞,押走14岁邱姓
少女,性侵得逞,再将少女打死,林男等人焚尸灭迹,一审依杀人等罪重判5人均无期徒
刑、褫夺公权终身,但台湾高院认定5人没有杀人犯意,今天改依伤害致死、加重强制性
交等罪判林男与手下陈哲儒无期徒刑,黄女与共犯古志强、何文轩分别改判20至28年不等
徒刑。
这件命案起缘于邱姓少女生前与一名谢姓少女争吵,谢女向黄女(28岁)告密,称邱女曾
背地里用三字经辱骂黄女。黄女向男友林男(32岁)诉苦,林男伙同友人陈男(27岁)、
古(23岁)与何(21岁)姓男子,前年5月17日晚7时许,到网咖店押走邱女,将邱女载往
附近的国小旁步道,5人以竹棍、安全帽等物围殴邱女。
谢女拿石块丢邱女,因路人经过制止,林男等人把邱女再带到河滨公园竹林大桥下继续拳
打脚踢,陈男对频频求饶的邱女说:“给妳两条路走,一条是打死妳,一条是让我们上妳
!”邱女为活命而遭林男等人性侵,林男还羞辱邱女“爽不爽?”、“谁的比较大”等语
,并于事毕后,用脚踹踢邱女腹部。
邱女头部着地重伤昏迷,林男等人用砂石涂擦被害少女脸部,隔天又买汽油焚尸,不料事
后谢女向朋友炫耀,全案曝光。
一审依杀人、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5人均无期徒刑。上诉后,高院认定5人动机是教训邱女
而非杀人,将林和陈改依伤害致死罪及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各判处无期徒刑,黄女改判20年
徒刑。
林男今出庭聆判表示:“会上诉!”黄女还押时低头不发一语,据悉,林男5人和邱女父
母和解,允诺共同赔偿1000多万元,但尚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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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2/2355600
备注:
无杀人犯意:口语威胁“打死你”、凌虐、性侵、汽油焚尸、炫耀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