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7-03-21 13:32:00※ 引述《sluttervagen ()》之铭言:
: 底下推文呛人没念法律的
: 你不知道临检只能查身分之外什么都不能做吗?
: 要搜身搜包包要本人同意
: 如果你不同意
: 警察也只能摸摸鼻子放你走
: 警执法第6条只是让警察好抓通辑犯而已
: 根本没办法阻止犯罪
http://news.tvbs.com.tw/local/663601
双方在台北转运站大厅,对话声音越来越大声,冲突爆发原因是例行性的盘
查;张姓男子从事摄影工作,7月6日半夜要搭车到台南,在台北转运站 3楼
碰到警方拦查,他自认为内急想要赶快去上厕所,指控警察一把抓住他非常
粗鲁,但警察办案经验认为,如果身上的赃证物趁机丢掉怎么办?
保安大队中队长陈丰盛:“因为之前的例子,他会一进到厕所就把证据湮灭
掉,我们想说因为现在电脑很方便,大概十秒钟的时间而已,我们查一下没
什么疑问的话就会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