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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扯检方骂对手行贿 李全教犯诽谤判拘30日
台南市前议长李全教遭新竹地检署起诉行使伪造文书案,案件由新竹地院开庭审理时,李
全教公开指称对方行贿司法才得以脱身,甚至还说是北检某检察官开庭时讲的,但新竹地
院法官勘验台北地院开庭光盘,发现根本没这回事,新竹地院今依诽谤罪判李全教拘役30
天,得易科罚金。
由于前台南市议长李全教是新竹县成丰育乐公司股东,遭控诉趁公司负责人王益洲通缉逃
亡期间,利用人头将位在新竹县五指山成丰育乐园区建物向新竹县政府变更起造人,2015
年6月间新竹地检署认定李全教涉嫌行使伪造私文书、行使伪造印文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
等罪嫌提起公诉。
判决书指出,李全教去年遭新竹地检署起诉行使伪造私文书等罪嫌,新竹地院于去年4月
中开庭时,公开指称“出现一个路人乙,叫做徐XX,回头来告我伪造文书,最后我要补充
,告我的人是一个诈欺背信的惯犯,他是一个身上背了很多案件的人,我本人完全没有前
科,他为什么这么多案子老是可以脱手,是因为他惯于使用行贿的手法。”
徐男自认遭诽谤而向新竹地院提自诉,李全教向法官辩称指述徐男行贿是有所本,他是在
台北地院出庭时,听闻检察官斥责徐男行贿,且这些话是为了替自己辩解。不过,新竹地
院向台北地院调取侦讯光盘,勘验内容根本就没有检察官斥责徐男行贿之事,甚至有些侦
查庭李全教本人都未现身。
法官认为,李全教已55岁,当过多次民意代表,有相当丰富的社会经验与历练,却在法庭
内公开说出这些话,显然是故意要让公众知悉,因此认定触犯诽谤罪。
法官认为,李全教因与徐男因多件诉讼案件缠讼中,于开庭时未将调查确认的事实陈述于
众,而发表诽谤言词,意图影响审判,“殊值非议。”且李全教在公开法庭中,无凭据即
空言指摘徐男行贿司法人员始能脱身等不实事项,损害徐男与司法名誉,且犯后又矢口否
认犯行,且未与徐男和解,因此依诽谤罪判处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突发中心杨胜裕
/新竹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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