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gst88w (清楚明“熙”)》之铭言:
: 看了一下影片跟相关回文,这事件明显就是一件哲学冲突:
: 就警察的立场,“感觉、直觉”是可以破案的,甚至是可
: 以遏止灾难型的犯罪!
: 就一般民众的立场,于法、于理上,自然人本来就有不受
: 拘束的行为自由,执法者须有“合理怀疑”的理由才能对
: 自然人的行为做拘束。
: 可是这条线不管怎么画,直到现在还是很模糊的,因为这
: 是种共溶现象。
其实盘查本来就是警察的职责,
又不是被盘查就等于被当罪犯。
有些人是失踪人口、
或是待协寻的失智老人、离家少年。
也是会被盘查啊。
又不是仅限于罪犯。
像我上次去超商买酒,
结果店员没有问我年龄,
我走出来时手上拿一瓶台啤,
警察就走过来,
叫我身分证拿出来,
问我成年了没有= =???
拎杯还不是只得乖乖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