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nana2014 (香蕉共和国)》之铭言:
: 以下几点是废除动保法的理由:
: 1. 动保法充满矛盾与漏洞,举例而言:
: 动保法第六条规定不得虐待或伤害任何动物,
: 但是又在第12条不限制经济动物及实验动物之宰杀
: 宰杀过程必定会伤害动物本身,
: 所以两条互为矛盾
单就主张正确
但要修法的话只要多加几个字后就没有矛盾了
“无正当用途”
这条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我们很难界定“为何宰杀(why)”
为了吃东西宰杀跟为了满足个人暴力倾向的宰杀是两回事
: 2. 整体法律都只对犬、猫等人为饲养或管领之脊椎动物进行保护,
: 其他同等之脊椎动物如鸡猪牛羊等动物却可任意进行宰杀
: 而且法律对于“经济动物”之范畴太过笼统,
: 如果就皮毛、肉用、乳用、役用或其他经济目的而饲养或管领之动物,
: 难道说犬、猫、兔等动物就不能当作皮毛、肉用、乳用等经济目的来使用或屠宰吗?
: 故以公平性而言应该也要将该法所谓的“犬、猫”等动物列为经济动物才符合对所有脊
椎
同意
: 3. 动物并非人类,不应以法律保护之
: 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为适应人类社会之变迁及情势发展所制定,
: 亦即法律旨在规范人类生活之维持与保护
: 又法律强调人类社会之正义、平等性及客观性
: 保护动物既不符合社会正义、也并非保护或规范人类生活为目的
: 该法制定原则根本不符合以上法律之基本功能与目的
: 故动物不应以“法律”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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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说过的吧?“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为适应人类社会之变迁及情势发展所制定”
那么,人类社会的变迁里面,有没有包含关于与其他物种共存的发展意向?应该会有吧?
地球上不是只有人类对吧?而且人类的基本生存需要以外,社会的发展也跟动物很密切吧
?无论是运输的马匹,耕作的牛只,作为食物的家禽跟家畜等等,那么,会出现跟动物相
关的法规也算是社会演进的必然对吧?
再来
为什么保护动物会“不符合”社会正义?
请问保护动物会侵犯到谁的权益?
想吃猫狗肉的人?
还是找不到正当理由来靠虐待动物来发泄或满足自己心理状态或癖好的人?
前者不就是第二点诉求?
那你们应该要努力的方向不是应该要修法让这部法律落实公平原则吗?
为什么又要主张废除?你不觉得你说法很矛盾?
然后后者>这还有讨论的必要?
当然,要玩文字游戏说我只是针对“人本身”这方面来讲的话,也行
天气跟人本身没关系吧?气象法的存在是为了什么?
树木干人本身屁事?林业法是三小?
海里的鱼跟人本身也没关系吧?渔业法的存在是干嘛?
这些通通跟人“本身”无关不是吗?
是这样子的吗?
如果你们觉得人类社会对于上述法律的需求是存在的
如果你能够很快的说出上面那些法律存在的意义
那你们为什么没办法用同样的脉络去理解关于动物相关的法律的存在呢?
还是你认为人类是活在一个除了跟人类以外的其他物种完全隔绝的环境里,
然后就能有现今的人类社会发展?
能符合上面条件的应该也只有某些一天到晚把自己隔绝在房间里的尼特而已吧?(而且就
算是这样,难道房间里的蟑螂蚂蚁都不是其他物种了吗)
: 4. 很多人认为“虐待甚至屠杀猫狗等宠物”是件非常奇怪而不应该做的事
: 但别忘了这单纯只是我们对宠物莫名溺爱的想法
: 如果宠物不该被虐待或甚至屠杀
: 那么鸡猪牛羊,甚至是其他软件动物、节肢动物(昆虫)或是非动物的细菌、病毒理应也
要
: 毕竟它们也是“生命”也应该要被尊重
先不吐嘈其他的
请问“不要虐待”这件事情本身有什么问题?
吃牠跟虐待牠是两回事你们知道吗?
抱歉,你们好像真的不知道w
先不说人跟其他物种对比,光拿人类自己就好
你从新闻里看到哪里又发生虐童案的时候
正常人会觉得难过或者生气一样
不是因为我们认识那个儿童
而是因为做为拥有人性的人类看到生命被暴力摧残这件事本身
会觉得很痛苦或难过一样
好
我知道你们会说
“干,人跟其他动物有一样吗?”
那,你们能不能先说说,人跟其他动物最大的不同的地方在哪里?
会用工具吗?已知用火吗?
抱歉,不太认同,这对我来说不是主要答案
因为根据无限猴子理论,如果今天主宰地球表面的是猩猩或猴子
我也会相信牠们有天也能发展的跟人类一样高度的文明,只是时间可能要拉长而已
最贴切的原因呢?应该是智慧吧
人之所以觉得高其他动物一等,认为自己是万物之灵
不就是因为我们比其他动物还聪明?
而这种智慧造就了人类社会的繁荣,跟文化上的富足,对吧?
而智慧最大的副产品是什么?道德啊
衣食足而知荣辱
当以前的人随随便便被杀了也不太有人会当一回事
但现在会有公权力去调查,去给与一个尽可能的真相
然后凶手也付出应有的代价,这就是他妈的社会演变啊
这就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的其中一种形式啊
你们现在这样不就是试图阻止这种演变然后还想倒回车吗?
人类社会往前迈进,变得富足的时候
自然会把注意力跟心力放在精神层面上
其中就包含了对待生命的方式
但是,人无论在精神层面上发展到多高的层次
基本的物质需求还是存在
所以人类还是需要把其他动物当成食物
也还是需要拿动物去实验来研发药物
或者用其他的生物来满足人类的各式各样的需求
好让“人”这个物种
能够继续维持地表的主宰,继续稳定自身的社会
但是在这种过程中不等于一定要打破人类自己所追求的道德层次啊!
也许不能每一个面向都能满足,但至少要试着往这条路迈进吧?
你们的主张完全在否定这回事你们知道吗?
自诩比其他动物高等
结果把自己的道德位置降的跟自己口中的“其他动物”一样低
只为了合理化自己的主张
一方面自认比其他动物高等
另一方面却自毁长城想要推翻最能证明我们比较高等的表征(法律)
也不愿意去背负对其他物种生命的做取舍的担子
请问是精神错乱吗
你不觉得你们这样很好笑吗w
要不要跟Dio一起组队去当别种生物?不然跟你们这些人形动物一起被称为人类会让我们
其他人很困扰w
很显然的,不是这部法律不合时宜,而是你们这些人的自身素养还配不太上这部法律啊
我相信几百年前的君王看到现在的民刑法应该也会得出跟你们一样的结论吧ww
: 为什么人们只偏爱保护他们身边被认为是“应该保护”的动物而却忽视其他动物的保护
呢
: 这样似乎不符合整体的公平性
同意,如同文章开头第一点一样
: 结论是《动物保护法》应该废止,而且就法律整体而言完全不符合平等性以及法律制定
过
: 再者,何谓“宠物”?
: 供玩赏、伴侣之目的而饲养或管领之动物?
: 这根本是对特定动物的偏爱及骄纵!
: 而且法律还特别强调是“犬”和“猫”呢…
: 根本是主观想法
是的,这是这部法律最大的争议点
但是,把狗跟猫去掉就完全站得住脚
主张废除这法律只是挟怨报复而已
: 所以动保法应该整个废除,再说动物本来就不应该拥有与人相同的权利
错误,不是“相同的权利”,而是保障生命的尊严以及生存这回事
主要是叫你除非出于人类的基本需求,不然动物应该也能有不受生命上的侵害的权利
不然动保法是他妈有规定动物可以投票逆?
: 整个法律根本就是以主观的观点在溺爱宠物/动物
: 而且该法对人类社会一点帮助也没有!
不能让某些郑捷预备军随便虐待动物这件事还真是油尬达呀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