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tsunari (毛利要三成才行)》之铭言:
: 我是这篇的po
: 有些事想再说明一下
: → g6m3kimo5566: 所以到底有没有强迫请假阿
: 神父的文章我很喜欢看 所以这个问题是一定要来回一下的
: 今天上班 就偷偷拍了公司的公告(e-mail)
: http://i.imgur.com/I4C9Fun.jpg
: 可以从公告看到 休息日加班以4、8、12小时为单位
: 国定假日则以8小时为单位
: (我昨天的文章写错了 将休息日写成例假日
: 一时不查 深感抱歉)
: 有没有强迫加班时数... 有!
: 有没有强迫请假....... 有!
: 劳动部的公文中有提到
: 出勤多久应依双方约定及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宜
还是来回一下文好了
http://bola.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72715103435.pdf 原函释
劳动基准法§24II
雇主使劳工于第三十六条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时间在二小时以内者,其
工资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时后再继
续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劳动基准法§24III
前项休息日之工作时间及工资之计算,四小时以内者,以四小时计;逾四
小时至八小时以内者,以八小时计;逾八小时至十二小时以内者,以十二
小时计。
函释加上这两条法规其实就明白为什么雇主会要求以4/8/12小时为单位
假设你的平均时薪$200,日薪$1600,然后雇主请你这个休假日要来上班
若雇主守法愿意给你上述法规的工资,那来看看上班时数的平均时薪:
1HR: 800(四小时内以四小时计)+200*1.33 = $1066 时薪$1066
2HR: 800 + (200*1.33*2) = $1332 时薪$666
3HR: 800 + (200*1.33*2) + (200*1.66) = $1664 时薪$555
4HR: 800 + (200*1.33*2) + (200*1.66*2) = $1996 时薪$499
若你是老板,你会要你的员工来加班一小时就把你请走?当然不会
若你是老板,你会让你的员工来加班一小时就走就能领$1996?也不合理
所以这个函释就是在解释如果员工因故要早退的时候,加班费到底怎么算
假设雇主要你来加班四小时,你做两小时就请无薪的事假走了
那就是领上面算两小时的加班费,而要是请半薪病假就详见函释的说明四
至于有人一直说为什么来加班要走还要请假?
因为是老板请你来多上班四小时的,同意的话就是走到休假日上班的规范
等同于“时薪很高的上班日”,既然一般的上班日要早退就要请假,
那休假日上班要早退却不用请假然后还可以拿上述完整的4HR工资?
还有跳针老板要你怎样你就得怎样不听就请你滚蛋的
那干嘛讨论法规呢?老板要你怎样就得怎样的话
直接口头要你不打卡进公司无偿加班就好了,连个E-MAIL都不给你留证据
函释怎么修,法规怎么订有差吗?
法规订的很烂没错
(个人是主张除了重罚外,法规要明文规定保护+奖励检举人的机制)
但连法规函释看都不看或是误解就急着说开后门或是发夹弯
那下面也就是沦为一片谩骂而已,反正这年头只要骂政府就有市场
是非对错通通都不重要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