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的意思是
星期六就算来公司找文件
花了十分钟
你找完了,还是得在公司待四个小时,才能打卡下班
因为你是在公司加班四小时,而不是15分钟
也就是雇主之后还是有权叫你做别的事
除非你请假。
很合理吧, 毕竟你是领四小时的加班费钱
※ 引述《Phillipa (Phillipa)》之铭言:
: ※ 引述《PaulGeorge (砲乔治)》之铭言:
: : 我是周休二日常日班早八晚五,月薪30000,
: : 这礼拜六临时被要求8:00 - 9:00到公司
: : 要和国外线的客人视讯开会,
: : 9:00开会完就可以下班离开公司.
: : 这样公司算要求我假日加班一小时,
: : 剩下的9:00 - 12:00
: : 我得用请假的方式,避免我多领加班费,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3-17 04:05:00好吧 QQ
作者:
GSHARP (Mr.Q)
2017-03-17 04:06:00#我知道了
作者:
lawrance (梦想与理想)
2017-03-17 04:19:00劳基法也没规定一定要加四小时,只是妳到公司就是打底要给4H加班费继然都给了。当然要你留满4H
其实主要是要避免恶意拆工时故意留一个小时 然后礼拜六来公司在用各种理由留人
作者:
lawrance (梦想与理想)
2017-03-17 04:21:00但老板自己也会算,阿干叫你来做点事就要给4H。没什么要
作者:
lawrance (梦想与理想)
2017-03-17 04:22:00紧事就不会叫你来
作者:
lawrance (梦想与理想)
2017-03-17 04:23:00是四小时内= =,没规定你一定要4H好ㄅㄟ你的逻辑才有问题吧。出来一小时当然要用四小时算啊。你的工资不是用时薪算喔没规定你一定要上四小时啦…………。
作者: PaulGeorge (砲乔治) 2017-03-17 05:07:00
可是公司都跟我说会开完就可以走,但是记得剩下两小时要打假单,不然就留到十二点在走,这种劝导,我照做就是我奴的问题了吧 囧
作者:
lawrance (梦想与理想)
2017-03-17 05:14:00就留到1200。赚750吧。如果是常态就换工作了。
作者: Sillyman (萨哈拉沙漠的诸葛亮) 2017-03-17 05:45:00
法条文义解释明明是说工作时间四小时以内,工资以四小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