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通奸除罪化后的台湾婚姻会长什么样?

楼主: ds1441 (wildfire)   2017-03-16 08:52:40
※ 引述《Lorazin (Lorazin)》之铭言:
: 许多法律人 说
: 1.民事处理就够了
: 2.家务事不虚要国家管
: 3.别人的性器不是你的财产
: 4.通奸没有受害人
: 5.通奸除罪化已是结论了
: 6.原配联合起来欺负小三的情形不该存在
这些,除了第一项之外,都是无关痛痒的理由,
合起来的方向,就是父权社会想降低外遇成本,
你今天娶了一个女人,
她帮你生了小孩,
胖了身材、老了面貌、长年顾家失去在社会谋生的技能,
所以你不像当初那样爱她了,你想爱新的人,
挖靠不要那么厚脸皮,
结婚多年你自己也肥了肚子垮了下巴还秃了头,
你以为老婆还很爱你吗她是需要你经济扶持,
女人谁不爱小鲜肉,操,
重点就只有第一项而已,
正因为离婚成本很高,所以人们寻求通奸合理化,
想让社会已婚中年肉体资源重新分配,
单纯就出自于这种自私的想法而已,
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就算了吧,
刑逼民又怎么样,自找的,
这也要除罪,我他妈还想摸奶除罪化哩。
作者: PlayCowBoy (熊大™)   2017-03-16 09:07:00
没事干嘛结婚…
作者: HamalAri (哈马‧阿里)   2017-03-16 09:15:00
不废至少也要强制改成不可以单独撤告配偶告小三, 然后原配不告是三洨这样不是鼓励外遇吗? 爽又可以赚钱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3-16 09:19:00
原告撤告的就是要顾家庭 也原谅原配了 剩小三被告不过留这条当台湾的特色之光也不错啦 反正剩两国有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17-03-16 09:21:00
这样女生就不会说想干就不要AA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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