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杀女友47刀判无期 上诉说:太重了!
2017-03-15 21:12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绰号“台大宅王”的台大研究所硕士张彦文,2014年9月持钛钢刀当街砍杀前女友47刀致死
,事后亲吻下体想殉情;但他没砍死自己。台北地检署依杀人罪起诉,台北地院认为张有教
化可能,去年1月15日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事后检方和张都上诉,检方认为量刑
太轻,张则诉苦“无期徒刑太重了”,台湾高等法院今开准备程序庭。
张彦文(32岁)称自己帮林姓前女友从台中迁居台北,负担她的餐饮、交通、房租、衣服、手
机、相机费及港日旅游费,半年花50万元,用光积蓄还欠卡债,“将她当成公主般宠爱”。
死者家属向张彦文求偿1261万元,北院民事庭审理中;对于刑事部分上诉,据了解被害家属
“没有意见”。
台北地院一审时认为,张在交往期间强制性交并拍女友裸照,分手后又擅自侵入女方住处,
“拿裸照恐吓同归于尽”,后来当街砍死前女友,让被害家属心碎。审理期间台大医院为张
彦文鉴定,认为他长期具空虚感,有自杀念头,报告内容及鉴定人证明,张智力优秀,但过
去生活在家庭暴力阴影下,逐渐形成特殊的敏感、冲动、空虚、依赖、自卑及执著等人格特
质,具明显的边缘性及依赖性人格障碍特质,精神科治疗或心理治疗仍有可能修正他的行为
。
北院“毋宁相信”张的行为模式仍可能修正,尚“非全无教化可能性”,无处以极刑必要,
判处无期徒刑。
高院今天开庭前,张彦文一直低着头候审,神情憔悴。在一审时,台北地检署求处“科以被
告无期徒刑以上之刑”,但张获判无期徒刑,检方认为量刑太轻;另一方面张彦文则认为无
期徒刑太严峻,希望法官“判轻一点”。
院方今就证据方法、范围作整理,定24日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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